10月24日,随着西宁等地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负责人与受援地区司法局负责人签下法律帮扶“结对子”协议,结束了我省我偏远县(行委)无律师和无公证处的历史。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司法部关于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填补我省偏远地区“无人所”“无人处”法律服务资源的空缺,省司法厅组织西宁、海东等地区的14家律师事务所、9家公证处,分别与偏远地区14个无律师县(行委)和15个无公证处县(行委)开展法律帮扶“结对子”工作,通过法律服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缩小地区差距,消除法律服务盲区,实现法律服务资源共享,解决偏远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
在帮扶中,支援方为受援地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案件代理、公证办理等法律服务的同时,发现、培育法律人才,通过“传帮带”等方式,尽快解决“无人所”“无人处”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短缺的问题。为鼓励帮扶,还出台三项优惠措施:为“无人所(处)”提供法律帮扶的律师、公证员给予适当补助;降低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公证处的门槛和条件,鼓励西宁等法律服务相对发达地区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偏远地区开办合伙所、个人所或分所;在评优表彰方面,对“结对子”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律师、公证员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记者\李玉芬 实习生\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