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婚姻登记处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当为民服务标兵,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婚姻登记服务。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和完善了一系列的制度。先后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监督考核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及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增强了婚姻登记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制度的执行,规范了婚姻登记员的工作行为,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服务意识和先锋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了婚姻登记工作有序、平稳的开展。
二是大力推进婚姻纠纷调解机制的创新。为最大限度地挽救能够调和的离婚家庭,婚姻登记处千方百计化解协议离婚中的矛盾纠纷,避免当事人因为吵架一时之气造成的冲动性离婚,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打造“亲情民政”服务品牌。
三是主动协助查补资料。针对一些材料不全的群众,婚姻登记处主动指导帮助当事人查找证明材料,并与相关部门联系,协商解决群众在办理婚姻登记、出具婚姻记录证明中遇到的资料不全、婚姻状况误写等问题,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进一步诠释了便民利民的含义。
四是积极稳妥做好上门服务。为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婚姻登记处本着“以人为本、特事特办”的原则,以便民惠民为宗旨,进一步完善了上门婚姻登记制度,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危重病人上门入户办理结婚登记和补发婚姻登记证等服务工作,赢得了当事人的良好口碑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树立了服务型政府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