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法治建设

制贩假证类犯罪“黑潮”愈演愈烈

2013-10-28 09:26:5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从身份证到房产证、从会计证到教师资格证,社会上热门的证书、证明,几乎是只要有钱就可以买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的一项调研显示,近年来,虽然对制贩假证案件打击力度不断增大,但这种“黑潮”不仅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愈演愈烈。案件逐渐增多的同时,犯罪手段不断升级,买卖的国家机关证件不少都真实有效,而且还形成“提供客源——收集信息——网上报名——找人替考——代领证件——快递交付”的灰色产业链。

    “一条龙”买卖真资格证

    刘某大学毕业后来京工作,2010年6月起经营一家教育咨询公司,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2年七八月开始,刘某利用自己的公司在网上发布广告,声称其公司可以办理教师资格证。刘某承诺,取得教师资格证对方并不需要参与培训或是亲自考试,只需要交钱并提供个人资料,且保证教师资格证真实有效。这样一张教师资格证收费为3500元。

    事实上,刘某自己并不能直接办证,他的任务是招揽客户,而后将资料交由他的“上家”陈某,由陈某负责具体操作办证事宜。

    梁某是刘某比较稳定的“下家”。同样是北京某文化传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梁某,主要业务是收集需要办证人员的资料,谈好价钱后再交给刘某进行下一步办证流程。

    据统计,2012年3月至8月间,陈某就为李女士等11人办理了教师资格证,其中9人的证件真实有效,另两个人的证件虽在教师资格网上查有信息,却因证书的钢印、公章与证书颁发地区教育局的钢印、公章不符而被认定为无效。

    目前,陈某、刘某已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8个月,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市场需求推高假证犯罪

    昌平区检察院侦监一处处长刘霞介绍说,今年以来,该院办理制贩假证犯罪案件11件14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类犯罪中买卖的证件集中在教师资格证、会计师资格证及中级工程师资格证3类,尤以教师资格证为甚。查获的35本教师、会计从业资格证中,幼师、小学、中学教师资格证29本,且经始发证部门核实,证件均合格有效。制贩假证类犯罪产业化发展的特征,使得这类犯罪“产出效率”大增,加剧了对社会管理秩序的破坏。

    对于导致此类犯罪泛滥的成因,刘霞认为,一方面是各管理部门打击力度有限。“司法实践中,制贩假证类犯罪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力度不大。高利润、低风险让不少犯罪分子铤而走险。”

    “另一方面,此类犯罪产业化发展与买方市场需求旺盛密不可分,可实践中对买方的处罚却相对失衡。”刘霞说,对贩卖、伪造、变造文书的犯罪嫌疑人比较容易界定和处罚,但对购买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尤其是购买后自用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处罚少且轻,大部分被判处缓刑或者拘役刑。

    “例如,前段时间媒体高度重视的‘假证妈妈’一案,韩某为孩子上学购买了假的国家公文,很多人对其行为表示同情,但她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是一种违法行为。考虑到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公安机关已对其取保候审。”刘霞说。

    需树立买假也违法观念

    针对目前制贩假证类犯罪暴露出的问题,昌平检察院认为,应该建立认证查询制度,相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印章证件应该在网上方便查询真伪,增强公众对该类信息的辨别能力,压缩买方市场。同时加强教育、财政等领域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健全从业资格证书发放和管理制度。

    此外,应进一步强化城市无业人员的犯罪预防,要通过广泛宣传,树立“买假”也是违法行为的观念,提高社会对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类犯罪的认识。同时,应该从方便百姓的理念出发,进一步简化行政手续的办理,杜绝因规避过于繁琐的正规手续而引发买卖国家机关印章及证件的犯罪发生。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