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区五市检察院及其分院20余名主管检察长、分院检察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以及驻监狱、看守所检察室领导在石嘴山监狱对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开庭进行了旁听观摩,在庭后的座谈会上,检察机关参加观摩的领导对庭审情况给予高度评价。
本次庭审是针对石嘴山监狱呈报的4名罪犯减刑、1名罪犯假释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从核对罪犯身份到告知罪犯回避权利;从执行机关宣读建议书到举证、质证、认证;从相互发问到发表意见以及罪犯最后陈述,庭审秩序井井有条、程序公正,充分地保障了罪犯的诉讼权利。
石嘴山市中级法院在减刑假释案件开庭方面起步早,一直走在全区前列,他们坚持按照法律规定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对报减2年以上、职务犯罪、假释案件及在公示期间检察机关和罪犯提出异议的案件一律开庭审理。近年来,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庭审流程。每年裁定的2500余件减刑、假释案件,没有一件出现差错,引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