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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

2013-10-25 13:40: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目标,按照“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大力推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以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目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新疆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新疆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2010年5月,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新疆发展和稳定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的新形势下,中央专门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作出了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为新疆工作指明了方向。三年多来,新疆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各族干部群众坚持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坚持“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奋力推进科学跨越、后发赶超,新疆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民生建设成效显著,发生了令人振奋的历史性深刻变化。党的十八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新一届党中央提出“中国梦”的奋斗目标,并作出一系列新的部署。中国梦在新疆的具体体现,就是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抓手,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新疆坚持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建设法治新疆紧密结合起来,与实现两大历史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力促进了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1、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以“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稳定是新疆的大局,是跨越式发展的前提和保障。2010年8月,自治区党委综合分析研判新疆稳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提出了“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的工作指导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推进维稳工作常态化,新形势下维护团结稳定的能力不断提升。按照这一指导方针,我们坚持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广泛开展以“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编发了大量维、汉两种文字的维稳法制宣传品。结合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宗教场所较多、人员相对集中的特点,积极开展对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实现了法治建设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机统一。

2、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以来的三年,也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的三年,新疆进入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新时期。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总体战略和“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具体战略选择,以“跨越式发展与法治建设”、“做守法公民,建和谐家园”等为主题,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法制宣传活动9800余场次。在三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了以“平安、和谐、法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和法治讲座,并广泛组织动员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各地客商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3、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也是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结合点、着力点。我们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结合自治区“民生建设年”工作,通过“千人宣讲”、“法律进万家”等形式,广泛组织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市拆迁、土地征用、医疗改革、食品药品安全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相结合,在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释疑解惑的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六五”普法以来,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累计达4.6万余人,挽回经济损失4.3亿元。

二、以重点对象学法为切入点,带动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

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示范带动、整体提高的工作原则,我们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牧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推动了全民法律素质的提升。

1、扎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先后制定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通知》等多份文件,对各级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和法治实践提出明文规定和具体要求。实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健全政府常务会议(行政机关领导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讲法制度。依托党校和行政学院,将法律知识学习和法治教育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先后组织编写《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实践》、《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等读本,作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教材,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2、积极拓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渠道。全疆95%以上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在坚持开展各种主题法制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创新方式方法,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化。目前,全疆已在乌鲁木齐、昌吉、克拉玛依、巴州、阿克苏等5个地州部分学校探索开展了法制教育贯穿各学科教学试点工作。2012年11月,自治区召开了“法治进学校”工作推进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开阔思路,为进一步扎实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打下了基础。

3、结合实际抓好农牧民法制宣传教育。出台农牧民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有关部门在“法律进乡村”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充实完善乡镇、村、组三级法制宣传队伍,使农村牧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围绕与农牧民生产生活相关的问题,针对农牧民的文化水平、理解程度和思维方式,编印并免费发放普法漫画、口袋书等十余种宣传资料上百万册。各地结合实际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法律大集”、“订单普法”等活动,运用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的语言和方式,结合典型案例宣传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精神。三年来,各地共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000余场次,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法律培训2500余期4万余人次,培养了一批学法用法带头人。

三、以法治文化为引领,努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职能。大力支持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开办“法律与你同行”(维吾尔语)直播节目和“929百姓热线”,加强“法治新疆网”、天山网“法治频道”等网站建设,搭建政府和百姓之间的沟通平台,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普法功能,解答群众法律诉求,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目前,全疆各地州市在三大媒体开辟多个法制宣传专题节目、栏目,一些地州、县市还开办了专门的普法网站,库车县等地的普法微博、微信受到群众欢迎。

2、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区域实际,出台《关于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各县(市、区)“五个一”、各乡镇(街道)“四个一”、各村(居)“三个一”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求。各地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资源或阵地,通过修建、改建或增加法治元素等多种方法抓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普遍建立了“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一条街”等法治文化基地,使各族群众在休闲之余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感受法治熏陶。

3、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组织送法治电影、法治演出进乡村社区、进工地市场,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阿肯弹唱、那达慕集会、托普秀儿等民族文艺和民俗活动之中,寓教于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现代法治理念、弘扬民族法治文化,深受各族群众喜爱和好评。

四、以法治实践为推手,不断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

1、深入开展“法治六进”工作。把法治实践作为普法的最佳手段,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即法治进机关、法治进乡村、法治进社区、法治进单位、法治进学校、法治进企业),实现了普法工作由“知”向“行”的转变。几年来,我们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和办法,破解了很多实践难题,强化了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不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各部门各行业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了广泛的依法治理活动。“六五”普法以来,全疆共开展专项整治活动4800余次,有力提升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3、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创建标准和目标考核体系,着力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目前全疆已有46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地州和11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城市(县、区)。

五、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这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树立新的工作理念,运用新的工作方式,探寻新的工作路径,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坚持创新理念,顺应时代要求。普法工作只有树立“变化变革创新”的理念,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才能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中谋求更大的发展。当前尤其要牢固树立以下三个理念:一是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理念。基层和群众,是普法工作之根。无论是传承还是创新,普法工作都要把视角对准基层、贴近群众,做到群众有需求,普法有回应,不断拓展普法与群众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二是依法治区与以德治区相结合的理念。法律的有效实施必须依托道德的有力保障。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准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在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法律信仰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培养和强化民众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的道德情操。三是由单纯注重宣传法律条文向注重培养法治习惯转变的理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基础上,解决有法必依的问题,不仅要宣传法律条文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养,而且要注重培养广大公民“心中有法、时时尊法、行为守法、有事用法、办事信法”的习惯,让法治内化为公民的一种生活遵循和行为方式。

2、坚持服务大局,打造法治环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使命和职责。在新疆,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法制宣传教育的一切工作都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要突出打击民族分裂势力、遏制宗教极端主义、制止“三非”活动蔓延的现实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打击暴力犯罪四项重点工作,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把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变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3、坚持文化引领,形成法治风尚。法治文化建设是新疆“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具体战略选择的重要内涵,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紧紧抓住城市化改造、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契机,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按照“到人、管用、有效”的原则,紧密结合各种地域文化和行业文化,不断丰富和完善法治文化的载体和形式,不断增强法治文化宣传的覆盖面、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在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将法治文化与“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引领支撑、营造环境、熏陶人民、潜移默化的特有功能,使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文化熏陶、感受法治力量、形成法治风尚。

4、坚持法治实践,提升法治化水平。实践是最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基层稳定为目标,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要在深化“法治六进”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探索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不断扩大各族群众参与立法、司法、法律监督和基层民主管理活动的渠道。要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法治是一种信念,更是一种力量。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就一定能在法治新疆建设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就一定能为加快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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