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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丽娜:“最美检察官妈妈”护航花季人生

2013-10-24 19:36:1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郭丽娜同志作为检察系统推出的先进典型,这既是她个人的光荣,也是检察机关的光荣。郭丽娜热爱检察事业,精益求精,打击犯罪的同时不忘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采取种种措施体现法律的保护、教育和预防的重要作用,积极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完美结合。

检察机关公诉科科长是一个枯燥且易得罪人的岗位,人们都认为“做不出什么成绩”,郭丽娜却把工作干得有声有色;人们都认为“按程序办事就行了”,她却古道热肠、勇于担当。一位年轻的女检察官,平时工作中不仅把检察官打击犯罪的角色发挥得淋漓尽致,更在关爱儿童尤其是关爱涉法儿童时做了大量工作,把“分外事”干出了名堂,成为社会关注的亮点。是什么力量支撑她多年如一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恩格斯曾说过,“典型人物”的出现要有“典型环境”的土壤。郭丽娜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在危急关头表现出来的高贵品质,离不开好的生长环境、工作环境。近年来,全省检察系统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平顶山市检察机关结合城区和县区检察队伍不同的管理特点,有针对性地着重培养干警的思想品德素质和服务群众观念,培育了一块适合先进典型孕育成长的土壤,也涌现出一批像霍新泰、马俊欣、郭丽娜这样的模范典型。如今,这种培养已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每一名检察干警的自觉行动、日常行动。相信通过弘扬这些先进典型的精神,在检察系统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带动更多先进的涌现。

10月22日上午,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未检办正在开一个不起诉宣布庭。被告席上的小飞(化名),因盗窃电动车触犯刑律。

因小飞系未成年人,又是初犯,有悔罪表现,检察院决定给予其不起诉决定。

庭审结束,检察官又额外加了一道“程序”,给小飞“补课”。参与旁听的侦查人员、检察官、心理咨询师与辅导老师、律师和小飞的父母,现场给小飞共同进行深刻的训诫、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小飞深受触动,表示要痛改前非。

“不起诉宣布庭”是湛河区检察院在全省的首创。这项成果的“发明人”是该院公诉科科长郭丽娜。

大多数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虽然未经羁押和法庭审判,但经过“不起诉宣布庭”这一环节法情理相融的教育,他们深深增强了对法律的敬畏和心灵深处的触动。

一项小创新彰显大爱心。作为一名职业检察官,35岁正值青春年华的郭丽娜满怀无私的母爱,从救助个别涉法孤儿,到创立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她成功地将“检察官”和“妈妈”这两个不同的称谓紧密融合,在执法办案中实现了“为民、务实、清廉”的目的和意义。

早在2009年,她就是平顶山检察系统为数不多的网络“名人”之一,“最美检察官妈妈”是网友们自发赋予这位检察官的爱称。

犯罪嫌疑人的孩子没有过错,他们需要社会关爱

2009年7月的一天,时任侦监科科长的郭丽娜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王某,发现其非常消极,目光中流露着厌世情绪。

经了解,王某出生在农村,幼年丧父,很小就辍学了。王某长年在外务工,一次工伤事故使他落下了残疾,妻子留下三岁的女儿妞妞后不辞而别。就这样,他每天拖着半残的身体出去打工养家,妞妞由年近七旬、身患疾病的奶奶照顾。

有一天,工友酒后嘲讽王某身体残疾,王某一时火起捡起一块砖将工友打成重伤。现在他置身高墙内,每天忧心女儿和母亲的生活。

郭丽娜清楚地感受到王某内心的痛苦和不安,她决定去王某家里看看。走进王家,她发现只有破落的两间平房,王母走路佝偻着腰。看到陌生人,衣衫破旧的妞妞惊恐地抱着奶奶,祖孙儿俩哭成一团。郭丽娜心里一阵酸楚,总想要帮她们做点什么。临行时,她给老人留下300元钱。

回来后,郭丽娜立即把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并着手给妞妞联系幼儿园,在她的建议下,湛河区检察院党组决定启动救助机制,妞妞上幼儿园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用全部从该院设立的“检察救助基金”账户中支出。

得知这个好消息,王母带着孩子到检察院感谢郭丽娜。临走时,失去母爱很久的妞妞舍不得离开郭丽娜,哭喊着叫“妈妈”,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落泪。

该情景被平顶山晚报一名记者看到,抓拍下郭丽娜抱着哭泣的小女孩儿的照片。第二天,一篇《孩子不哭,检察官妈妈送你回家》的报道在平顶山晚报重要位置配图刊发,很快,中央和省市媒体纷纷转载报道。

中国新闻社记者经过采访,感动不已,一篇题为《最美检察官妈妈:应广泛关爱“涉法孤儿”群体》新闻报道在中新网首页图文并茂刊发,“最美检察官妈妈”从此成为郭丽娜的网络昵称。

从那以后,每逢休息日节假日,郭丽娜只要不加班,都会带着自己的女儿和妞妞一起逛动物园、游乐场,也给妞妞买些生活学习用品。王某在看守所听说此事后,感动地再三表示,一定会好好改造,活出个人样报答检察官。

郭丽娜说:“父亲有罪,应该受到法律惩处,但孩子是无辜的。我们应及时伸出援手,就会挽救一个孩子。孩子有救,这个家庭就有希望。法律是冰冷的,但执法者则应不失人性与温情。”

最好的救助不是施舍,而是平等相待和人格尊重

2013年5月的一个下午,郭丽娜开庭回来,在火车站附近突然看到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正叼着烟卷在路口晃荡。郭丽娜认得那个男孩儿叫小亮,是她曾经办理的一个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的儿子。

当初郭丽娜在研究其父亲案件时,曾经反复考虑小亮的抚养问题,最后交由其叔叔负责。郭丽娜立即找到小亮的叔叔,这个家庭不富裕,还有两个孩子。明显看得出叔叔一家非常嫌弃他。

不管父母犯下多大的罪行,孩子是无辜的,不能把孩子再毁了,如果再放任下去,小亮迟早要步他父亲的后尘。郭丽娜暗下决心要挽救这个孩子。在院领导的支持下,郭丽娜很快联系好学校让小亮入了学。由于担心小亮在学校受排挤,郭丽娜又找到小亮的老师和同学,嘱咐他们不要打击他,批评他,要鼓励他,表扬他,多给他一些关爱。

担心小亮再逃学,郭丽娜最初一个月每到放学去接小亮,把他送回家。小亮很开心,给郭丽娜讲了很多学校发生的事情,性格也慢慢开朗起来。郭丽娜经常给小亮买些衣服和孩子们喜欢吃的东西,小亮把吃的分给叔叔家的弟弟妹妹,主动帮助干家务活儿,和叔叔一家关系越来越融洽。

“对幼小孩子的救助,施以爱与关怀就可以了,可对大一点的、有着强烈自尊心的孩子,就要采取更科学更艺术的方式方法。”这是郭丽娜帮助涉法儿童的心得。

2009年6月份,湛河区某村村民家里养的羊一段时间经常丢失,有时一晚上就有十多家的羊被盗。公安机关经严密侦查,抓获了这个盗窃团伙。

案件提请到湛河区检察院批捕时,一名受害妇女来找郭丽娜哭诉,身边还带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郭丽娜从其讲述中了解到,十几年前,他们家发生了一场火灾,女儿娟娟重度烧伤,她因受到惊吓变得有些精神失常。多年来,家里都是靠饲养几十只羊卖羊奶和羊羔维持生计。

因面部烧伤严重,小姑娘不愿去学校读书,在家帮父母放羊。这次,她家的几十只羊一夜之间被全部盗走,对这个贫穷的家庭来说无异是雪上加霜。

当晚,郭丽娜失眠了,她觉得面对这个不幸家庭,自己不能无动于衷。

次日,她与区民政局、当地镇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呼吁对这户可怜的农户给予救助,引起了民政部门和当地政府领导的积极响应,在各个单位各级部门的协助下,为她家改善了居住条件,办理了低保。随后,郭丽娜又想法设法为小女孩娟娟联系到一所学校。

可娟娟却表示不想上学。郭丽娜知道,娟娟是因为自己的容貌而自卑。一段时间里,郭丽娜经常找她沟通、交谈,告诉她,一个人的容貌固然重要,但内心强大的人才有完美的人生。

娟娟消除了心理障碍,答应郭丽娜去上学。上学第一天,郭丽娜亲自送娟娟去学校。步入校门的那一刹那,坚强的娟娟紧紧地攥住郭丽娜的手,郭丽娜能感觉到从她那里传来的激动与欣喜。

而今,娟娟已经升入高中。每逢过节,她总不忘给郭丽娜寄来一张贺卡,就像女儿跟妈妈一样说说心里话。

把关爱融入工作,创新机制挽救下一代

今年年初,为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湛河区检察院在公诉科内设立了未检办,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

真正深入接触这些涉罪未成年人,郭丽娜体会到了未检工作的特殊性。一直喜欢孩子的她认为自己在这个工作岗位上找到了幸福感。

未检工作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为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郭丽娜团队对未检工作开展了多项创新工作。

探索和创新办案模式。“相信你已经尝到了触犯法律的苦果,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一句句贴心的检察官寄语,以及给涉罪未成年人的一封封书信,帮助未成年人悔过自新,激励自己。郭丽娜团队依法开展亲情会见、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等活动,办案中时刻融入法制教育和亲情帮扶。

完善社会调查制度。为准确评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监护帮教条件及社会危险性等,郭丽娜主动增加工作量,全面调查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监护教育、社会交往活动等情况,并制作详细规范的社会调查报告,作为不起诉、提起公诉及量刑建议的重要依据。

设置未检不起诉宣布庭。郭丽娜团队创新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宣布模式,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改变以往对被不起诉人简单宣读法律文书的做法,探索建立了由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心理咨询与辅导老师、青少年义工、律师、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参加的不起诉宣布暨法制教育模式,将专门的训诫、法制教育、心理辅导加入到不起诉宣布中。今年以来,共对3起未成年人案件召开了附条件不起诉宣布庭,实现了从检察机关单独开展的简单希望式教育向社会化力量共同参与的综合性教育的转变,强化了法制教育效果。

创新预防帮教模式。借助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与平顶山市妇联、市义工联会签文件,成立青少年社工站,创新帮教形式,细化帮教程序,把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不捕帮教、诉前考察帮教、不诉帮教与跟踪帮教细化,将未成年人犯罪特殊预防向后延伸。检察官和青少年社工定期与涉罪未成年人联系,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有序使帮教力量社会化并有效分担检察机关的特殊预防工作。

创新未成年人普法模式。用未成年人喜欢并易于接受的互联网形式积极开展网络普法,建立“爱的港湾”QQ群,群成员有检察官、律师、心理咨询师、家长、老师等社会各界热爱未成年人工作的公益人士,就共同关注的未成年人法律、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建立“湛河区检察院未检伴你行”博客,开辟了法律讲堂、案例分析、心理咨询、家庭教育等栏目,青少年朋友和社会各界关注未成年人工作的朋友可以将法律问题、心理问题等即时通过微博或者博客进行发送,组织法律、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即时答疑解惑,提供帮助。

丰富未成年人普法载体。郭丽娜团队制作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为花季护航》系列丛书。丛书分为四册,以学生篇、校园篇、普法篇、动漫篇为主题,生动、灵活地告知未成年人自护自救,远离不法侵害。郭丽娜团队经常走进校园,给中小学生讲述上百场法制教育课,用口诀形式教育学生们学会保护自己,“最美检察官妈妈”郭丽娜已经成为平顶山市检察机关一张亮丽的名片。

出色的工作使郭丽娜赢得了上级的充分肯定,也成为了许多青年检察干警的偶像,她先后获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提名,个人一等功,全省平安建设“中原卫士”,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首届鹰城优秀法治人物,第十届平顶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全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等多项荣誉。(记者 谢建晓 通讯员 张 萍 刘立新 黄庆华)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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