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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动参与未成年人刑案诉讼程序

2013-10-24 14:43:2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广东政法网 

10月9日,由广州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市委等9家单位牵头推动的广州市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工作座谈会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沙出席并讲话,会议由团市委书记魏国华主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向金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廖荣辉、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容小梨、市综治办副主任杨滨及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工作相关单位、合适成年人代表等出席会议。

启动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工作是在创建平安广州的大环境下,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必须有合适成年人到场”有关规定的积极探索。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工作,有助于保证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权利得到切实保护,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于进一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助力平安、和谐广州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今年5月,黄埔区作为试点,在全市首先启动了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工作。座谈会上,黄埔区介绍了黄埔区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工作情况和经验,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以及合适成年人代表分享了关于做好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工作的意见和心得。会议举行了合适成年人的聘任仪式,正式成立了“金不换合适成年人服务中心”。

在座谈会上,吴沙充分肯定广州市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对于青少年成长环境不断净化、为社会和谐和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全面启动我市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人刑事诉讼工作,对于加强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推动平安广州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吴沙指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是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平安广州创建总体目标的实现有着密切联系。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领会建立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重要意义,在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各项相关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政法部门、教育部门和群团组织的协调与配合,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切实提高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监督考核机制等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统一行动,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形成合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林雨萌、陈毅恩)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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