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两部委要求每20张病床配1名保安
针对近期恶性涉医事件时有发生的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二级以上医院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意见》指出,医院应完善重大医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实现警医联动,防止恶性突发事件升级,确保恶性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医院要配备专职保卫人员和聘用足够的保安员,确保安全防范力量满足工作需要。保安员数量应当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同时,《意见》要求医院建立门卫制度、设置安全监控中心等。 (记者白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