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2013年度昆明环境司法保护情况报告》绿皮书,通报昆明法院环保审判开展情况、创新做法及审判效果,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环保审判保护青山绿水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昆明和其他城市一样,面临着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系统恶化等环境问题,特别是宜良阳宗海砷污染重大环境公害事件的爆发,更凸显环境保护制度设计欠缺、环境行政保护手段单一、行政制裁后劲乏力、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较弱,尤其是对环境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不力,以致于环境违法事件频频发生、屡禁不止。
2008年底,由昆明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环保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环境保护执法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公检法相继成立“环保公安分局”、“环境资源检察处”和“环境保护审判庭”,并积极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2008年12月11日,昆明中院环保法庭正式成立,之后,安宁、寻甸、盘龙、宜良、石林5家基层法院分别成立环保法庭或环保合议庭。至今年9月20日,共审理环保刑事案件296件、民事案件34件。
司法创新引全国关注
环保审判庭成立后,多项司法创新引起全国关注。昆明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王向红介绍,昆明创新做法主要体现在创新审判机制,构建“四合一”环保审判模式,即涉环保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工作“四合一”,结束环境司法权分散行使的状况;创新执法机制,建立环境保护执法规范,推动《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统一执法力度,加大对投放危险物质、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非法采矿、环境监管失职等环境刑事案司法打击力度;创新诉讼机制,推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确定公益诉讼人即原告的主体资格,诉讼费用由公益诉讼救济基金提供;并成功审理6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创新生态修复机制,建成首个“昆明环境公益诉讼体”,救济受到侵害的“公众环境权”,让侵权人承担用于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的赔偿金。
增强市民环保意识
“以绿皮书形式公开环境司法保护状况,对进一步加强昆明的环境审判工作,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和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联动机制具有重要意义。”王向红称,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的公开,能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昆明法院的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有利于全面总结、理性分析两级法院开展环保审判工作的不足经验,增强环保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拓宽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渠道,增强市民热爱环境、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
今年起,昆明中院每年年底都将发布昆明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绿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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