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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法院迈进“微时代”

2013-10-23 19:56:4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长安网 

微信平台开通

法官在转发微信

10月21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从这一刻开始,沈阳中院和15家基层法院的微信平台全部开通了,两级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实现了在全市范围的全面覆盖。这既是沈阳法院集体走进了“微时代”的一个标志,也是沈阳市法院系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及司法公开的一项新举措。

“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除了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外,必须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信任司法。在新媒体环境和信息化条件下,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便捷地了解法院工作信息并表达自身意愿,可以更加自由、更加直接、多角度地评判法院工作,人民法院更应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为适应社会形势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加强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沈阳中院党组结合沈阳法院工作实际,就如何推动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进行了积极探索。认为在利用好新闻媒体推进司法公开的同时,更应该整合信息资源,抓好自有媒体建设。今年7月2日,康平县法院在两级法院中率先开通微信平台,成为全国第四家、东北地区首家开通微信平台的法院,开通运行以来,在司法公开和便民服务上取得很好的效果,为两级法院联动开通提供了可贵的经验。经前期调研准备,沈阳中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拓宽司法宣传渠道。两级法院微信公众平台的联动开通,拓展了渠道,架起了与群众沟通的新桥梁;创新了模式,构建了为百姓服务的新平台。通过微信平台,切实发挥两级法院司法公开、信息发布、诉讼服务、民意沟通的积极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

据介绍,沈阳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微信平台在功能设置和主要内容上,充分体现出各自工作职能和服务特点,丰富多彩。以沈阳中院微信平台为例,关注后回复“首页”,即可看到包括本院动态、法制快讯、热点关注、案件执行、开庭公告、案例速递、立案须知、诉讼服务、文书样式、基层法院、便民服务和联系我们十二个版块。不尽相同的栏目设置、各具特色的动态服务在体现法院微信平台司法公开、服务百姓的基本定位上却取得异曲同工的效果。法院资讯,通过图文影音形式发布沈阳法院的实时工作动态,及时更新两级法院新闻资讯,公开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司法举措、工作亮点和相关活动信息。使社会公众通过定时浏览法院微信平台,轻松走近法院,了解法院;立案须知,设置专门版块,公示“案件受理范围”、“立案基本流程”、“立案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诉讼费用缴纳标准”以及“诉讼费用减免缓的规定”,将诉讼参与人可能产生的疑问提前告知,即使是没有打过官司的当事人,滑动一下指尖即可快速准确地成功立案,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便利;诉讼服务,设置诉讼服务版块,并注重与关注网友的互动,进一步满足公众的司法需求,提供全方位便民服务。一是将当事人在各个诉讼环节的权利义务、诉讼风险提示和开庭公告主动告知,方便查询。二是推出预约法官、预约查档以及针对特殊群体提供的预约上门立案等一系列预约服务。三是通过微信平台进行案件查询,方便联系法官,及时回复公众关注。关注网友只需在相关页面回复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法院将及时认真回复。

沈阳法院通过联动开通微信平台,把先进的网络和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为群众在线提供诉讼服务,使群众通过微信与法院实现便捷互动,不仅可以查询最实用的法律知识,查询案件进度,预约查档或上门立案,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还可以了解法院审判工作动态,体悟法官依法办案、热情服务的精神风貌,从而理解法官、信任法院。对法院而言,通过微信平台,在推进司法公开和阳光审判的同时,对法院司法工作和法官的言行也形成了良好的监督,对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更是有力的推动。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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