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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力 金融犯罪多发

2013-10-23 10:27:0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监管不力 金融犯罪多发

山东省东营市检察机关办理67件98人案件表明,监管部门多而散,银行内控管理不严

货币政策收紧,融资难凸显,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少,贷款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不断增多,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2010年1月至2013年8月,山东省东营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及涉及危害金融秩序的合同诈骗、诈骗犯罪67件98人。

金融犯罪,多与诈骗有关

东营市检察院检察官王凯介绍,67件98人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6件15人,合同诈骗案8件12人,诈骗案7件7人,挪用资金案2件2人,金融类诈骗犯罪成为主要犯罪形式,信用卡诈骗案尤为突出,共40件41人。这些犯罪绝大多数都具有欺诈性质。

“大要案增加,个案涉案金额大、被害人多,是危害金融秩序犯罪的重要特点。”王凯说。近几年,东营市发生的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案件达10余件,从2010年刘安平诈骗1200万元,吕海元诈骗1417万元,2011年张真诈骗2550万元,涉案金额越来越大,过千万大案不断出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也在增长,被害人众多,其中陈建和非法吸收存款1019万元,涉及被害人314人;贾树泉等人非法吸收存款1.3亿元,涉及被害人350人。

王凯告诉记者,犯罪分子欺骗性强,造成大量群众受骗,若处理不当,极易发生群体性事件。东营市海诺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就很典型。海诺公司向客户承诺,在规定期限内给予高额回报,先后向九省市1.3万余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7.75亿元,案发后出现近亿元损失,实际扣押财产不到2000万元,难以完全偿还被害人,导致被害人多次到有关部门聚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

监管部门失职,银行只顾赚钱

办案人员分析认为,经济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内发生的违法犯罪,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有其自身原因,而监管、金融机构的失职也应引起高度重视。

监管部门多而散,难以形成打击合力。早在2007年,《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确立了由银监会牵头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要求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将防控本行业非法集资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但却未对这些监管部门的具体职权作出明确界定,加之联席会议并非专门职能部门,结构比较松散,导致各部门不能进行有效监管,使得近年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抬头,向多领域和职业化发展。

“银行存在不少问题,没有尽到应有责任,导致这类案件多发。”王凯说。一方面,银行内控管理不严,监管力度不够。于英华一案就说明这一点。于英华在担任银行营业部主任和支行纪检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与人内外勾结,利用前台违规操作,挪用胜利油田社保资金8000万元。事实上,银行对账工作应当由市行及更高级别银行来完成,但市行却将该项工作分解到各个支行,使支行出现了自己的业务自己对账的情形,失去了有效监督。另一方面,银行对外业务监管不严,诱发犯罪。信用卡诈骗案和POS机套现案的高发,多是因为银行为扩大业务,收取手续费,失于监管,导致信用卡欺诈和POS机套现案屡禁不止。垦利县检察院办理的耿汝海非法经营一案,他利用私刻印章出具收入证明,冒充他人从多家银行办了信用卡82张,并以10家公司名义申请了POS机频繁套现,两年间共套现1955次,交易额989万元,如此频繁的大额交易银行却迟迟没有发现。(卢金增 张海霞 张金成)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