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全面实施,使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审判活动,依法行使公民的民主权利,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给予了有力支持,充分体现了审判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根本属性。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比例逐年提高,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理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已达71.7%,比2006年提高52%。
周强介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决定的颁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决定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周强指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本质属性日益显现。据统计,决定实施8年来,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共计803.4万人次,其中2012年参加审理案件人次是2006年的3.8倍。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总数共计628.9万件,其中刑事案件176.4万件、民事案件429.8万件、行政案件22.7万件。着手修改陪审员工作司法解释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于呐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介绍,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正着手修改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司法解释,改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并确定在北京等10个省市的部分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开展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周强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提出,要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扩大陪审员规模、完善机制保障作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特别是要增加基层群众代表比例,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和经费保障机制,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直接参与陪审活动,更好地感受司法、理解司法、支持司法、监督司法。全国现有人民陪审员8.7万人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于呐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我国人民陪审员队伍逐年扩大,选任渠道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加陪审工作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报告介绍,全国各地现有人民陪审员8.7万人,比2006年增加3.1万人,增长幅度为55%,人民陪审员总数已超过基层人民法院法官的二分之一。各地法院坚持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规范选任程序,丰富选任方式,既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社区工作者参加陪审工作,也注重提高普通群众代表所占比例,不断优化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人民陪审员工作效果更加明显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于呐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不断完善,在审判工作中作用突出,效果明显。
报告介绍,各地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阅历丰富、了解乡规民约、熟知社情民意的独特作用,积极促使当事人诉讼和解、服判息诉及自愿履行。很多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海商海事和未成年人犯罪等特殊类型案件中,依法由法官与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中各类专业人员的作用。各地法院还注重对一些社会关注、案情复杂(包括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努力提高审判工作的司法公信力。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还不完善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于呐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工作尽管取得很大成效,但人民陪审员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人民陪审员总体数量仍然不足、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还不完善、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有待加强。
报告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司法公正、司法公开的期待更加强烈,人民陪审员队伍需要进一步扩大。
报告指出,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还不完善。近年来各地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虽日益显著,但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些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不够主动。
报告指出,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有待加强,进一步落实决定有关经费保障的规定,仍是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力争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于呐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要进一步扩大陪审员队伍。要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努力在两年至三年内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左右。
报告指出,要注重强调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广泛吸收社会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参加陪审工作,努力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确保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要坚持把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作为主要选任标准,适当放宽学历条件,让更多的基层群众能够直接参加审判活动。
报告同时指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加强培训工作是保证。各级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能力,让广大人民陪审员真正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陪审案件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于呐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进一步健全陪审机制。
报告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进一步扩大陪审案件范围,越是社会关注的案件,越应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要规范人民陪审员选取机制,认真落实“随机抽取”原则,注意克服“长期驻庭”和“编外法官”现象。要改进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强化法官的法律指引和告知义务,坚决支持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切实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立法落实经费保障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于呐洋 为切实解决人民陪审员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三点建议。
报告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二是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建议各地人大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保障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单独列项、统一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保障的有关规定,足额发放人民陪审员的交通、误工等补助费用,探索建立经费保障标准及定期调整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建议各级人大继续在人民陪审员员额确定、审核任命、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强监督,在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组织协调、培训管理、表彰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