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连福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上提出
总结经验进一步落实好刑事诉讼法
10月21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湖北省武汉市闭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连福在年会上作了专题报告。他指出,从修改后刑诉法实施10个月的情况来看,全国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总体平稳有序,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力度明显加强,刑诉法在检察实践中的良好效果初步显现。
陈连福指出,检察机关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一步落实好修改后刑诉法。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人权意识,夯实贯彻执行刑诉法的思想基础。二是要认真梳理刑诉法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寻求妥善的破解方案。对于刑诉法规定的一些新制度,要准确把握其内涵和适用条件。三是要及时修改和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检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伦理养成教育,进一步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务公开机制、案件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改革。
来自全国高校、科研院所与司法实务部门的近200名代表参加了本次年会。年会由湖北省检察院承办。(记者晏向华 郭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