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维永
历史上,有一个“楚庄王主动隔绝欲望”的故事:有一次,令尹子佩请楚庄王赴宴,楚庄王爽快地答应了。子佩在京台将宴会准备就绪,却不见楚庄王驾临。第二天,子佩拜见楚庄王,询问不来赴宴的原因时,楚庄王对他说:“我听说你在京台摆下盛宴。京台这地方,向南可以看见料山,脚下正对着方皇之水,左面是长江,右边是淮河,到了那里,人会快活得忘记了死的痛苦。像我这样德性浅薄的人,难以承受如此的快乐。我怕自己会沉迷于此,流连忘返,耽误治理国家的大事,所以改变初衷,决定不来赴宴了。”楚庄王不去京台赴宴,是为了克制自己享乐的欲望。由于楚庄王能注意与欲望对象保持一定距离,所以他才能在登基后,“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三年不飞,一飞冲天”,成为一个治国有方的君主。
这一历史故事,对于生活在当今时代的共和国法官们,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一方面,法官执掌着共和国的审判权,其特殊之职能要求法官只能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之人方能胜任。另一方面,法官作为司法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门人,如果因为本身不廉而枉法裁判,将使公众对国家法律失去信心。再一方面,一些司法不廉现象多有发生,司法队伍状况不容乐观,亟待强化素质建设。基于这些思考,笔者对于“楚庄王禁欲”这一典故给法官廉洁司法的启示方面,所悟者有以下三个方面:
克制欲望方能坚守法官良知。常言道:“七情六欲,人皆有之”,但欲不可纵。凡放纵欲望而不克制者,下场可悲。身为法官者尤其如此。有学者指出:“虽有完善的保障审判独立之制度,有彻底的法学之研究,然若受外界之引诱,物欲之蒙蔽,舞文弄墨,徇私枉法,则反而以其法学知识为其作奸犯科之工具,有如为虎附翼,助纣为虐,是以法学修养虽为切要,而品格修养尤为重要。”
放纵欲望必然滋生贪婪恶念。在法官的全部素质中,良知是基石,法律是底线,理想是动力,正义是目标。当事人的诉求矛盾,将法官推到了诉讼的风口浪尖上,法官成了浪尖上的舞者。法官若要坚守司法良知,守住法律底线,必须约束权力,克制欲望。明朝重臣张居正对官场腐败概之为“官场三蠢:一曰贪,贪乃万恶之源;二曰散,中央政令走板,地方各行其是;二曰懈,应酬、拉帮结派、寻花问柳,而对政务荒疏却能安之若素。”数百年后的今天,“官场三蠢”现象仍然存在,尽管表现方式有所不同,程度也有别,但万变不离其宗。尤其贪者,时有发生。“贪乃万恶之源”,张居正之言实乃从政警言。
针对时下官德滑坡、腐败高发的现实,有人主张修改刑法,重构党规政纪,加大惩治打击力度,以此遏制腐败高发之势。笔者认为,构建“不敢为”的外部反腐机制固然重要,但任何外部促进力均只是变化的条件,而强化“不愿为”的内部自律机制的转化力也不可或缺。
凡法官者,任何时候都要坚持慎微、慎独、慎终,方能拒腐蚀永不沾,百毒不侵,守身如玉。
(作者单位: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