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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院:处级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带好头

2013-10-22 17:20:1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法制报 

  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处级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好带头作用。

  通知要求,每名处级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带头学习理论、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听取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带头开展谈心、深刻自我剖析,带头边查边改、推进制度建设。处级干部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有针对性地深入思考,认真剖析检查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的表现、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厅级领导对照检查材料中要对协管部门负责人提出批评意见;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充分调动本部门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切实保证活动不打折、不走样;要带头同本部门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充分交流思想、互相提醒、加深共识、增进团结。

  省高级人民法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对不按要求开展学习、查摆问题、严格剖析检查或以各种借口不参加活动或走过场、应付、对付的处级干部,将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必要时进行组织约谈,该“补课”的要“补课”,该“回炉”的要“回炉”。(袁有玮)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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