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 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 该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坚持立行立改解决问题, 针对老百姓关心的司法公正问题, 从多个方面进行整改。
7月29日,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自治区高院正式拉开序幕。活动开展以来, 该院通过真学、 真查、真改, 强化群众观念, 增进群众感情, 落实为民要求, 推动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司法公正问题。为解决群众反映一些部门 “门难进” 问题, 自治区高院加大了院领导接访、 判后答疑、 调判结合工作力度。要求各庭室严格落实 “首问负责制” 和 “限时办结制” , 热情接待来访群众, 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的现象; 规定办理每一起案件, 必须与当事人见面, 对于当事人在内地或者行动不便的, 安排法官专门到当事人所在地见面, 做好释法析理、 息诉罢访工作; 对待案件当事人和信访群众, 做到 “一句暖言、 一张椅子、 一杯热水、 一段家常、 一个承诺” , 耐心细致地解决群众诉求, 回应群众关切; 对立案涉诉信访大厅进行改造, 拓展了服务职能。
自治区高院党组还把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作为立查立改的重点, 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加大了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工作力度, 规范庭审程序, 督促法官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避免因庭审和裁判文书上的瑕疵让当事人对案件判决结果产生怀疑; 要求法官尤其是刑事法官对今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梳理, 对案件发回、改判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查找出原审判决不当的原因, 汲取经验教训, 就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出台指导意见, 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此外, 针对基层反映部分案件裁判标准不明确和人民群众反映的 “同案不同判” 的问题, 自治区高院组织相关部门对审理盗窃、 贪污受贿、 诈骗、 劳动报酬支付等案件明确了数额标准, 拟汇编成册, 发放到全区各位刑事法官手中, 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统一了裁判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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