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国家机关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上一次审议时,有的常委委员提出,保护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应当起表率作用,带头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上述规定。(记者 陈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