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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小建议”做成“大文章”

2013-10-22 09:34: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祸起采血乱象 还须源头治理

    去年12月,上海一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由发生在医院的恶性斗殴事件引发的刑事案件。一死一伤的结果,让涉案的4名被告人均因故意杀人罪分别领刑八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随着案件审理的深入而浮出水面的非法中介现象,还在判决之外促成了该院一篇有关如何维护正常采血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司法建议。

    缘起

    2012年6月,常驻浦东某医院从事献血中介“生意”已久的冯某、代某等人觉察到新近“入行”的于某等人抢走了部分“业务”。几次口头交涉之后,对方并未知难而退。7月6日,于某和几个朋友在一医院与正在“谈生意”的冯某女友发生争执。当天,两伙人相约次日在医院门口进行“谈判”。7月7日中午,双方发生斗殴,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

    今年2月20日,上海一中院一审判决,涉案的四名被告人中主犯冯某、代某、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犯韩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宣判后,其中三人上诉,今年5月,上海高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建议

    案件审理已告终结。然而这起恶性案件却让法官们断案之余展开了思索和讨论。

    法官们辗转联系医院、血站等单位,了解调查献血的流程和相关规定,反复查阅案卷中的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经过深入调研,法官发现,非法中介利益来源于两个途径,其一是通过收取佣金的方式招徕社会人员冒充某些单位职工完成献血指标,二是寻找急需用血的病人,组织手下以病人家属的身份献血,然后通过转卖献血证从中谋取高额差价。

    今年5月13日,上海一中院发出司法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异常献血人员进行集中排查,及时发现并惩处非法中介团伙及相关人员,并建议加强宣传、鼓励举报,创新方法化解用血紧张局面,从源头上堵住非法血液中介的市场来源。

    5月底,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回函表示,将着手宣传激励提高无偿献血数量、落实对团体无偿献血组织的规范管理、引导医疗机构规范互助献血中的动员组织渠道、督促采血机构加强采血现场的身份核查以及综合运用人防技防手段加强用血审证管理等几方面的措施,全方位改进工作。

    为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输入正能量,上海一中院的司法建议作为裁判最具“性价比”的“附加”产品,在越来越多的社会领域释放效能。2011年1月至今,该院共制发司法建议107份,收到反馈77份,被采纳的比例近72%。

    “私搭”酿悲剧 “拉闸”除隐患

    2012年8月24日,多日的酷暑加上干旱,导致农作物大面积缺水。傍晚5时许,在上海浦东界浜村承租农田种植蔬菜的杜某准备灌溉。他在附近居住的简易棚内,顺手插上电源,赤脚扛着一捆电线引向田头,谁知这一去,竟酿成了一场夺命悲剧。

    缘起

    民警现场勘验认定,杜某系灌溉农田时私拉电线触电身亡。对于杜某之死,其家属认为,杜某经界浜村村委会允许,从村总电表处拉电线,与其他农户共用一个电表,该电表处虽有漏电保护装置,但存在损坏且村委会疏于管理,未及时修复,以致酿成惨剧,故诉至浦东法院,要求村委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审理中,主审法官调查发现,农村中,为了解决照明和灌溉等用电问题,私拉电线现象十分严重,且农户普遍缺乏安全用电常识,对触电的灾难性后果存有侥幸心理。而作为农田低压线路电表的通常管理人和维护人,村委会往往重接线批准而疏于管理,重设施建设而疏于维护。多种因素叠加,私拉电线已经成为威胁农户生命财产和农村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

    建议

    为避免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今年3月,在成功调处本案后,浦东法院向界浜村村委会发出司法建议。其内容包括:一要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把财产生命安全作为工作重心;二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利用标语、展板、宣传车等形式,普及安全用电、规范用电常识,宣传私拉乱接电线的危害及可能的法律后果,宣传应急救护常识,包括触电急救,增强自救能力,鼓励使用漏电保护器,定期邀请电力企业人员开展指导培训;三要建立安全监管协同工作机制,按照产权归属分级设立安全用电长效机制,建立农村电工工作制度,形成“村集体领导、专业电工负责”的体系,明确村集体电力资产的管理运行责任;四要彻底清理排查农村田间地头农用线路缺陷,严查私拉电线等违规用电行为,与村民或承租户签署安全生产用电承诺保证书,明确相互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违约处理等条款。

    界浜村村委会对司法建议非常重视,组织专题研究的同时向镇党委和政府书面汇报,并针对具体建议,对该村范围内所有田间挂线箱进行普查,对损坏的及时修复,登记注册,规划和完善田间安全用电;对各大棚种植户发放了“用电安全提示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对未装漏电保护器的农户,要求其安装后方可通电;与村民和各外来种植户签订“用电安全责任书”,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建立村干部定向管理检查责任制,进行责任到人的长效管理;利用村宣传栏、田间拉宣传横幅、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村民和各外来种植户安全用电等宣传教育。整改之后,村委会对法院做了书面回复,并表示了感谢。

    近日,主审法官对界浜村村委会进行了回访。村干部反映,村委会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用电制度,通过实实在在的案例触动农户,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目前,田间地头私拉、乱接电线的行为已基本得到遏制。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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