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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联络,助推法院持续发展

2013-10-22 09:27:0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江苏淮安,一代伟人周恩来的故乡,素有“南船北马、九省通衢”的美誉。2009年,淮安市法院实现了基本建设,审判办公场所、物质技术保障、法官文化层次等软硬件全都走在全省法院前列。2009年以来,审判绩效连续4年位居全省第一,3次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1次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连续12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涌现了“全国优秀女法官”颜赤、“全国模范法官”张贵银、“全国办案标兵”董坚等一批先进人物。在取得“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两项先进的基础上,今年又捷报频传:中院立案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中院共青团委员会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如此骄人成绩,值得总结的经验有很多,但最为深刻的感受就是,法院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络,是淮安法院进步发展的不竭动力。

    “每周寄送法院工作简报,每季度寄送法院工作通报,不定时寄送“征求意见表”、“民意测评表”,每年初给在淮代表寄送公开信,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及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或通报,这些都是淮安法院长期坚持的做法。

    借助近年开展的“法院开放日”、“旁听评议庭审”、“行风监督员”等活动,淮安中院推出了一系列举措,让代表委员们更及时、更直观、更全面地“看”法院。

    2009年以来,淮安中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聘请了131名行风建设监督员,由中院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期的方法,暗访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的工作情况。对暗访的情况,实况直播,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今年3月,淮安中院以文件形式将代表委员旁听评议庭审活动制度化。文件规定每月向市人大报送开庭信息,供代表择机旁听庭审。全市法院及时将排期开庭情况报送同级人大(或人大代表),以供随机选择旁听案件,活动工作方案、开展情况均需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汇报。旁听庭审结束后,代表们以座谈会或填写评议表等形式进行评议活动。不能当庭宣判的,在判决后,法院及时把判决书寄送给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

    6月18日,淮安中院邀请了6位人大代表,参与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执行。2011年3月,因一件小事李某将陈老汉打伤,法院判决李某赔偿经济损失6.83万元。李某仅支付了4000元后就下落不明。陈老汉为此多次向区人大等部门信访。

    今年6月,案件承办人获悉李某在淮安市新村菜场承租两个门面房从事经营。经精心组织,6月18日下午,法院执行人员及人大代表在李某的经营点将其逮个正着。一个多小时后,李某不得不筹齐了余款及执行费,履行了义务。

    见证了这场执行全过程的市人大代表,淮阴船用机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平感慨:“执行确实不容易,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2013年1月7日上午,淮安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及两院工作报告。市中院领导班子分别率部门负责人到各分会场聆听代表发言,并作详细记录。当天,党组便逐条学习代表对法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研究整改措施,对中院相关部门和相关基层法院进行督办交办、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代表予以反馈。这一做法,淮安中院和所属基层法院已经坚持了十年。

    不仅在两会期间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的工作意见,平时他们也都千方百计地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当做宝贵财富,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定期走访驻淮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委员来院视察座谈,认真倾听代表委员对法院提出的各项建议,并限期落实、及时反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副党委书记何达平多次参加法院座谈会,他说:“主动征求意见,认真逐项办理,法院对代表的建议很重视!”

    今年初,淮安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市两级法院开展联动评议。院长钱斌当即表态:“以评议为契机,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监督,自觉做到为人民利益坚持好的,改正错的,在补齐短板上下工夫,给一个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复。”

    为做好人大对法院工作的评议,中院党组专门成立了“接受人大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议活动的日常工作,并要求各县(区)法院也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评议活动中,法院严格按照人大评议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在时间、人员、资料、场所等各方面予以充分保证,认真落实和完成各项评议工作任务。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今世缘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素明在今年8月8日参加中院邀请部分全国及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观座谈中说,通过实地参观和院领导的情况介绍,淮安中院可以用“三个一流”来概括,即:一流的审判场所、一流的干警队伍、一流的司法业绩。但这些“一流”,社会上知道的不多。淮安中院应创新司法宣传举措,进一步加大司法宣传力度。随后,中院党组专门就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讨论研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对中院宣传机构及其职能进行了重新设置和定位。

    淮安中院将联络工作列入部门岗位目标任务,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联络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成立了由一把手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联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联络工作职能部门,各部门设立兼职联络员,形成上下联动、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联络功能工作格局。

    市、县(区)两级法院还普遍建立了代表委员联络QQ群,利用现代媒体加强与代表委员们的互动交流。2012年3月,省人大代表郭旺珍、潘金凤在群里发言,对法院提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教育”等建议。

    中院刑一庭立即与两位代表取得联系,向她们汇报淮安法院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所做的工作,听取她们对这项工作的具体意见。随后,刑一庭就全市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教育问题开展了一次专项调研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校园法制辅导员队伍及联系学校范围,并组织刑事法官进社区、进村居开展法制宣讲、就案讲法活动,到监狱开展服刑少年犯回访考察活动,同时组织编制《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向社会群众和在校学生发放。

    淮阴:构筑人大代表联络效能工事

    “这几年,我到法院的次数一年比一年多,对法院的了解越来越深刻,法院对代表监督重视越来越高,公开透明的审判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淮阴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周晖深有感触地说。

    让代表任期内至少到法院一次,是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在人代会上的承诺。为此,该院制定出台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办法》、《代表旁听庭审实施办法》等,通过举行法院开放日、组织代表旁听庭审、评议工作、座谈交流等形式,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更好地办理意见建议,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

    2月23日,小营人民法庭法官正在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据主审法官介绍,这起离婚案件的子女抚养、债权债务都较为复杂,双方的矛盾较为尖锐。为了促进双方握手言和,请来了区人大代表张绍政,共同做工作。最终,在法官与人大代表共同努力下融化了“坚冰”。

    “我们很需要法官到学校上法制课,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利于学生保护自己也少犯错误。建立法院与学校联动机制,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十分有利。”区人大代表、吴集镇小学老师王巧芹提出建议。

    8月31日,2013年开学第一天,该院组织12名法官分赴刘老庄中学等6所学校,《学好法律,走好人生关键路》、《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学生》等法制课,法官们通过生动浅显的案例,有针对性地将法律法规、守法要点、自我保护常识等带给了学生,近2000名学生受到了法制教育。

    “农村的家长里短很容易转化成矛盾,如果法官能够深入农村巡回审判、以案讲法,将会有效地减少纠纷。”市人大代表、棉花庄镇军田村党总支书记陈杰提出建议。

    今年4月份,一起赡养案在案件所在地的一小学操场上公开开庭审理,包括区、乡两级人大代表在内的近千名群众旁听了庭审,在群众的一片指责声中,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低下了头,承诺赡养老人。庭审后,主审法官以案说法,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代表提出的合理建议,我们必须不折不扣的办理,实实在在的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院长尤铁梅如是说。

    涟水:“心中有法律,听庭有目的”

    “张院长的讲座语言通俗,把复杂的法条说得简明清晰。”听完了庭前讲座,江苏省涟水县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高志云与其他代表交流了自己的体会。

    庭前知识讲座是涟水法院专门为听庭的代表委员开设的,是做好代表听庭工作的第一步。讲座重点介绍旁听案件的简要案情、与该案件有关的法律知识、庭审程序等,目的是让参与旁听的代表感到“心中有法律,听庭有目的”。

    为了主动接受代表监督庭审活动,涟水法院明确专人担任联络员,会同县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研究制定了《人大代表听案件庭审评议表》,评议项目分庭审程序、庭审(调解能力)、庭审形象等三大方面,并细化成12个子项目,几乎涵盖了庭审的方方面面。代表可以对每个项目给予现场打分评价,改变了以往笼统抽象评价庭审的状况,对法院庭审的评价也更加客观、真实。

    “评议表是给法官的一份‘判决书’,是给代表们的‘考试卷’。”人大代表形象地评价说。

    “咚!”伴着法槌声,审判长宣布:“现在休庭,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该院由专人负责收集评议表,对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并逐一进行落实整改。定期与相关代表沟通,反馈整改效果,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反馈。

    清河:“零”距离互动全方位沟通

    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主动敞开大门,推行“阳光”司法,在强化与人大代表联络、接受人大监督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2011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工作368人次,邀请代表座谈274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代表来信37件,办结率和满意率达100%;聘请40位代表为特邀调解员,代表参与案件调解、执行、听证229件,调解成功率达81.7%;法院工作报告连续三年全票通过,联络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2013年5月,清河法院开展“打击老赖”执行工作专项行动。历时十天的执行专项行动,该院出动干警40余人次,执结案件49件,圆满完成执行任务。法院干警的辛劳,区人大代表郑腾看在眼里,感动在心里。他是接受法院邀请现场监督执行的人大代表之一。异常艰辛的执行过程,让代表感受到前所未有的震撼。郑腾感慨地说:“执行难问题广受公众指摘和批评,现场亲历这次执行行动,才知道法院执行是真难、真辛苦!”

    除了监督执行现场,代表还要履行一项“职能”——面对面地观摩评议庭审。今年8月22日下午,清河法院6号审判庭内,一起刑事案件正在开庭审理。坐在旁听席的共有16位代表,大家神情严肃,边看庭审边在纸上打钩画叉。从2010年开始,代表旁听庭审都会领到一张表格:《旁听庭审意见反馈表》,从庭审程序、庭审驾驭能力、庭审形象等方面对庭审情况进行评议打分。“要让更多的代表直接参与到法院工作中来,让更多的代表更直观地去感知和评价法院的公平与否。了解越深入,监督越严格,法院工作就越好开展。”该院院长卢正苏如是说。办理代表建议既是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更是人民法院改进工作的重要载体。该院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具体的方向和动力,真正在改进法院工作、促进司法公正上见实效。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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