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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纪实

2013-10-22 08:09:5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是文化创意型产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保障。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09年成立知识产权庭,即明确提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要体现“两高三化”,即“高起点定位、高起点建设,工作规范化、法官专业化、案件精品化”。经过几年不懈的探索,2012年初,该院逐步形成以审理互联网著作权案件为主要内容,以网络游戏、影视动漫、高新技术、电子商务为主要方向的知识产权特色审判,并适时提出智护“CRD”(首都文化休闲娱乐区)工作思路,即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园区通报、类案预防、专家型法官培养、规范化审判为着力点,构筑三维立体式司法保护模式,为辖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和服务。

    巡回审判+园区普法:营造园区法治环境

    2006年石景山高科技园区挂牌成立,一批批文化创意高新企业慕名而来。中国华录负责人谈道:“选择石景山,是因为这里国家优惠政策更宽,园区服务保障贴心。关键一点还在于,石景山区很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必然会在激烈竞争中被淘汰。”

    石景山法院在审判中发现,园区许多企业在发展壮大中,经常会遇到类似的知识产权问题:或是对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后知后觉”,被他人侵权造成严重损失后才想到寻求司法保护;或是对自己某些经营行为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知不觉”,稀里糊涂就被告上法庭,败诉后还要承担高额的侵权赔偿费用。如何使审判工作实现风向标和警示牌作用,知识产权庭法官想到一个一举两得、事半功倍的办法,那就是把法庭开进园区,到企业身边开庭普法。

    在今年“4·26”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该院特地选取了一起原、被告均为园区企业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到园区现场开庭。原告北京建材总院指控被告纳美联创和天下无贼环保公司擅自在其经营性网站上使用原告企业简称及标识,虚假宣传。当天,20家园区企业的36名代表亲历庭审,庭后法官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与企业代表交流互动、答疑解惑。一口气连问了几个问题的搜狐畅游公司代表意犹未尽地说:“知名企业名称被冒用是常年困扰我们的问题,但我公司这方面的维权经验不足,旁听对我们来讲是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实战课,教会我们如何‘先知先觉’,下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谋篇布局上的先手棋。”

    在中关村石景山园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第四期法律大讲堂”上,站在PPT屏幕前侃侃而谈的法官也就是30岁出头的年纪。一位热情听众说:“我们公司是做网游的,去年开发的一款游戏无意中侵犯了人家的著作权,成了被告,就是台上这位法官主审的,他在判后答疑阶段把相关法律知识给我们作了系统讲解,让我们输得明明白白、心服口服,还学到了特别实用的知识产权维权技能。现在我们公司不但能够尊重和避让他人知识产权,在有人侵犯我们的权利时,也懂得如何维权了,这就叫吃一堑长一智嘛。”

2012年以来,该院共组织了4期这样的“法律大讲堂”,还开着“法律大篷车”深入社区10余次进行法律咨询,并借助“4·26”国际知识产权日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使园区50余家企业受益,受到企业的热烈欢迎。

知产通报+类案预防:

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2012年年底,石景山法院受理了6件加盟商起诉驻区某企业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该院了解到这批案件只是试探性诉讼,一旦有加盟商胜诉,将有大批同类纠纷诉至法院。经过全盘考虑,从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除了开庭调解,还约请被告法定代表人来院谈话,并数十次给双方打电话分析利害得失,反复协商调解方案,最终使6起案件中的5起得以调解。结案后,为确保调解协议得到履行,承办法官又同双方当事人一起到被告公司清点退货数千件。由于调解工作及时、到位,双方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大量待诉纠纷比照调解协议得到退货退款的处理,一场即将刮起的诉讼风暴迅速得以平息。

案子虽然审结了,但法官的工作并没有结束,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典型问题,该院集中调研,深入分析本区特许经营行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规范做法,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向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通报,园区也积极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共同强化了对驻区企业的规范经营引导。

建庭以来,针对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情况和园区企业诉讼情况,该院共向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园区管委会等发送书面通报5期,总结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企业经营方面的共通性和苗头性问题。向园区及时通报,不仅能够提醒企业在后续经营中规避风险、自我保护,同时又提示企业规范经营,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石景山区知识产权局局长王亚迅认为:“区法院对园区企业提供的保护扎实、有效,知识产权审判通报起到了类案预防的作用,有效促使企业经营行为逐渐驶入法治轨道,有利于本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

专家法官+专业审判:

磨砺知产精品案件

打铁还需自身硬。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性较强,对审判人员综合素质要求更高。2012年石景山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45件,同比增长56.1%,审结337件,年结案率达97.7%,自动履行率为92%,同时一审服判息诉率亦达到95.3%,均为历史新高。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年度精品案件评选中,该院连续3年榜上有名。作为一个建庭仅4年只有3名法官的年轻队伍来说,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

该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宋旭东就是迅速成长起来的一名业务骨干。4年来,宋旭东共办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500件,其主审的侵害中粮集团“长城”、“华夏”葡萄酒商标权系列案,侵害浙江康恩贝公司“前列康”药品商标权纠纷,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大要案,裁判文书说理清楚、分析透彻,某些案件还为相关行业经营行为确立了规则,受到社会和业内人士广泛关注,其中网站整体模式抄袭案被评为北京市法院第四届知识产权精品案件,“前列康”案判决书被评为北京市法院第二届优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

强素质还需重规范。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实施的31项案件质量评估指标,该院知识产权审判紧扣反映司法公正、效率、效果的重点指标不放松,着力加强庭审、调解、文书制作、宣判等重点程序环节规范化建设,坚持做到每一起案件开庭前合议庭成员集体阅卷,确定庭审重点并由承办法官制作庭审提纲,开庭后第一时间评议,召开全庭法官联席会讨论疑难案件,裁判文书逐级把关审核,精雕细刻确保案件质效。该院知识产权庭建庭4年来,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千件,无一差错案件,无一当事人信访。

谈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该院院长王忠华颇为感慨:“打造三维立体式知识产权审判,扎实智护‘CRD’各项工作,在很好地为园区提供司法服务的同时,也锻炼了一支精干的审判队伍。”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指出:“石景山法院提出‘智护CRD’、打造‘石景山服务’品牌,为辖区商品流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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