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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 离我远点

2013-10-21 10:49: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南方法治报 
姚万俤 绘

校园原本是学生增长知识、学习社交的重要场所。然而,有些孩子却在这原本平和的环境中遭遇了暴力事件。近年来,校园暴力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对于很多曾经受害的学生们来说,校园暴力给其心灵蒙上了重重阴影,久久无法挥去。

案情 7女生暴打羞辱女同学 录视频炫耀

2013年10月16日,河源市当地论坛出现一则“紫金某校女学生被8名女生带至出租屋脱光施虐暴打19分钟”的帖子。帖子称:今年10月15日晚上接到紫金网友爆料,爆料人称他在网吧听见紫金某校一女学生向同伴炫耀曾经打了人,然后将一段打人的视频从手机复制到电脑上向朋友发送。在该段视频中,几名身着校服的女生,把一女同学带到校外的出租屋里脱光衣裤暴打施虐。受害人痛哭求饶,她们却变本加厉殴打,并逼其跪下,剪头发,用睫毛膏在其身上涂鸦,还时不时地在镜头前摆出V字形的胜利手势欢呼。

受害人所在的紫金某职业学校的相关负责人称,该生于2009年3月入学,但在4月中旬便已经离校,并表示学校对殴打一事毫不知情。

然而,10月19日,河源市公安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后发布声明称,10月17日,办案民警找到了事件的受害者小芸(化名)。

据小芸反映,视频拍摄时间大约在2009年3月下旬,当时她刚入读紫金某学校约一个月。案发前,小芸曾与该校一女学生肖×英因口角引发矛盾纠纷。案发当日,小芸被肖×英约出见面,后被肖×英、潘×珍、黄某、黄×红、黄×霞、杨×怡、杨某等7人胁迫带至紫金县城城南一出租屋内。在该出租屋内,由杨×怡负责用手机录像,肖×英等6人对小芸进行谩骂、殴打和侮辱长达10多分钟。期间,肖×英等人威胁小芸不准报警,否则将视频放到互联网上。因不堪肖×英等人的威胁,案发后第3天,小芸便办理了退学手续,先后在深圳、广州等地务工。因害怕自己被侮辱的视频被曝光,小芸一直未向警方报案。

目前,紫金警方已初步确定肖×英等7名嫌疑人的身份,正全力开展追捕。 (宗和)

释法 受害人可依法追责并申请赔偿

上述案例中的女生暴力事件只是如今青少年暴力倾向发展的一个缩影。有记者走访部分中小学校时发现,虽然行为攻击的极端案例并不多见,但言语暴力等轻度校园暴力案件比比皆是,诸如辱骂、取侮辱性外号、侮辱其人格、散播不利于受害者的闲言碎语、团体孤立、经济勒索等。

媒体曾做过一次问卷调查:“校园暴力发生在什么阶段?”92.9%的读者选择初中、高中,7.1%的读者选择大学。

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的博士戚元丽认为,暴力文化对青少年群体的影响不容小觑。电视、电影、动漫和网络世界里传递的“有仇必报”、“暴力至上”等观念,及部分家长“不要示弱、吃亏”的过激教育,使得青少年有机会便会在现实生活中“复制”甚至予以“创新”。由于青少年自控力较差,被打对象如有丝毫反抗,打人者就会理解为挑衅,“粉拳”也就变铁拳了。

广东颐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丽华认为,这类未成年人“集体欺凌”行为有触犯刑法之嫌。如打人者不满14周岁,属共同侵权行为,受害者可提起民事诉讼,由打人者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打人者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如致人重伤或死亡,则属故意伤害行为,需追究刑事责任。此类集体欺凌事件如发生在校园内及其周围,根据法律,除了打人者,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也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提醒 及时安抚暴力事件伤害的心灵

有关资料显示,在17岁以下的青少年中,我国至少有3000万人受到各种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的困扰。这凸显了我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滞后性和迫切性。心理研究表明,和校园暴力事件造成的肉体伤害相比,更严重而深远的后果则是对当事双方和旁观者的心灵伤害,尤其是被打者。

“青春期是校园暴力的高发期,一方面,青春叛逆期的孩子渴望证明自己,当正常途径受阻,部分孩子会通过暴力等途径证明自己,以及自己所在的小圈子;另一方面,在这一时期,对朋友、同伴的渴望增加,青少年对群体的归属感例如‘哥们义气’的认同高于对道德的认同,当‘兄弟’(或‘姐妹’)受欺负时,大家往往一拥而上,使暴力事件危害升级。”多年在高校任专职心理辅导教师的刘莲分析认为,校园暴力事件对学生的影响极大,有的影响身心健康,有的甚至决定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比如,长期遭受校园暴力的孩子内心会产生恐惧,长期焦虑的后果是非常缺乏安全感,进而影响其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

另外,也有研究者认为,校园暴力不但对受伤者造成伤害,施暴者和旁观者同样会受到伤害,施暴者由于长期欺负别人,内心得到极大满足,以自我为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而旁观者则会内疚、不安,甚至惶恐。因此,学校和家长都有责任制止和预防校园暴力事件发生,以避免伤害。

警示 多给孩子正确的引导和关注

那么,如何让孩子远离校园暴力呢?受访者认为,首先,我们需要对学生进行爱心教育,教会他们懂得怎样关爱他人;其次,家长和学校要给未成年的孩子多一些正确的引导和关注。再次,学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与他人产生矛盾,在面临他人的欺凌时,先缓和对方情绪,同时想办法自救或向他人求救。

学校应该从文化病根上去医治校园暴力,让非暴力文化去抚平学生身上的暴力伤痕,如设立沟通商谈室、矛盾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教会学生理性解决矛盾纠纷,智慧解决意见分歧,转变那些容易引发愤怒、仇视、憎恨等负面情绪的思维方式,以不带伤害的方式化解人际之间的各种冲突,从而消除暴力上的文化病灶,营造和谐相处的文化环境,使弥漫于校园的戾气逐渐消弭。

“许多孩子在遭受校园暴力时,往往选择对学校和家长隐瞒,独自忍受,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刘莲说,因为当孩子与其他孩子发生争执时,许多家长选择先责备自己的孩子,教育孩子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这种传统教育容易让孩子在遭受校园暴力时,首先想到“我有错,我给父母添麻烦了”而不敢向父母求助;另一方面,一些家长和学校对孩子缺乏关心和耐心,“孩子会觉得从老师、家长处得不到帮助,进而不把他们作为求助对象”。

而在律师曾雷看来,由于担心影响不好,害怕遭受打击报复等心理,学校和家长在处理校园暴力时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加上在约束校园暴力上,目前国内的立法还不完善,“现存法律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对校园暴力的主体——未成年人量刑放宽”等原因,凶者得不到惩戒,往往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甚至变本加厉。对此,他建议,遭遇校园暴力的学生和家长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寻求司法、公安的援助。 (王洛)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