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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七项便民措施简化落户手续

2013-10-19 10:58: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10月16日,河北省公安厅出台7项便民措施简化群众落户手续,并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系统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确保各项措施落实。省公安厅要求,凡群众手续齐备、符合政策规定的,必须当场办结;手续不齐的,一次告知,二次办结,坚决不让群众跑第三次;对需要上级公安机关核准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这7项便民利民的简化落户手续包括:对有稳定工作并自购房屋的,凭书面申请、务工(经商)证明、房屋产权证明(购房证明,包括购房协议和付款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随迁人员的,提交随迁人员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对有稳定工作并租房居住的,凭书面申请、务工(经商)证明、租赁房屋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随迁人员的,提交随迁人员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对有稳定工作并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凭书面申请、单位出具的务工和居住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随迁人员的,提交随迁人员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对夫妻投靠的,凭书面申请、结婚证明、夫妻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对父母、子女投靠的,凭书面申请、申请人及迁入人户口簿和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等。

另外,户政部门在执行上述便民利民措施过程中,凡能通过公安网查询到居民的户口和身份证信息、能够准确证明居民身份的,不再要求提供原籍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凡能准确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要求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记者张建林、谌璐、通讯员张明琦)

(原标题:河北出台七项便民措施简化落户手续 手续齐备符合政策规定的必须当场办结)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