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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2013-10-19 10:49: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10月14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出台“五项规定”改进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五项规定”要求厅机关民警:一是严禁下基层工作期间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允许参加基层安排的夜宵和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娱乐。二是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基层索要礼品及地方特产;不得接受基层单位的礼品及地方特产馈赠。三是严禁在单位职责、个人职务行为及经领导批准以外以任何形式插手、干扰下级公安机关办案;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四是严禁在集体执法办案工作外将警车和公务用车停放在娱乐场所门前;不准公车私用,严禁使用公务车参加婚礼、葬礼车队;要文明行车,不得违章违法行驶;不是案事件特别紧急应对处置的情况下,不得鸣警笛、闪警灯;自觉服从交警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耍特权。五是严禁借婚丧嫁娶、生病住院及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聚敛钱财。(记者 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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