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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健全监督机制 促进廉洁司法

2013-10-19 09:33: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今天(10月18日)向全区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充分认识人大、政协对人民法院工作监督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该院近日研究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工作的意见》,健全主动接受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意见》提出,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健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至少每半年向同级人大、政协汇报一次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定期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增进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充分了解。完善沟通会商工作平台,主动与同级人大、政协相关部门会商监督工作,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切实监督人民法院的日常工作。

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强调,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部门认真落实”的办理机制,在3个月内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限,并书面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对于5名以上代表、委员联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分管副院长要协调办理;对反映强烈且未能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一把手”要亲自处理。人大、政协及其所属委员会转办的案件,应在30个工作日内报告、反馈办理情况。已经办结的,如实报告办结情况;未办结的,报告办理进展情况以及下步审理安排。 (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蔡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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