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一张借条涉及亿元金额,可是被告却坚称从未借过原告的钱。因此案涉案金额巨大,10月17日上午,承办此案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为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到被告孔某被关押的看守所开庭,并且责令原告朱某必须本人亲自到庭。同时,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借贷时一定要完善相关手续,避免因为手续不健全导致合法利益受到损害。
原告之诉他欠我本金7800万元利息4000多万元
2013年8月23日,郑州居民朱某持一份借款证明,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借款证明上写着:“平顶山市孔某因个人企业急需资金向朱某寻求资金帮助借款,从2004年5月7日至2008年9月16日多次向朱某借到人民币7800万元整。因近两年孔某企业效益不佳,导致以上款项一分未还,经孔某本人同意,从签字之日起到2014年底全部还清以上所有款项,并加付每月1.2的利息。特此证明。2009年3月24日。”借款证明的下方,附有孔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签名。
据朱某诉称,出具借款证明后,孔某分文未付,截至2013年8月8日,利息已经高达4914万元,最近,由于孔某涉嫌经济犯罪被刑事拘留,故提起诉讼,要求孔某立即偿还借款及利息。据悉,该案件涉及本金7800万元,利息4000多万元。
□首席记者吴倩/文记者樊勇军/图
被告之辩
他没有借给我一分钱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了解到,孔某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已经进入刑事审判程序。因本案涉案金额巨大,法官专程赶到孔某被关押的汝州市看守所,向其送达应诉手续。然而,孔某的辩解令法官大吃一惊。
“借条是我打的不错,但我从未向他(朱某)借过钱。他说自己是国家安全局的人,可以帮我弄来煤矿,我便相信了他。他说可以帮我要债,让我给他打份借条,好让我的债务人相信他。当时我问他条子打多少钱,他说打七八千万吧,我就打一个7800万元的借条。打好后,他说不行,让我又加上一个经多次借款,共计7800万元。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的。他没有借给我一分钱,没有任何凭据能证明他汇过钱给我。”
按照普通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即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当事人本人可以不到庭,由律师出庭代为发言。因此案涉案金额巨大,承办此案的河南省高级法院民三庭为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到孔某被关押的看守所开庭,并且责令原告朱某必须本人亲自到庭。
庭审现场
借款真假成焦点
9时许,案件正式开庭。被告孔某一脸疲倦,看上去有40多岁。原告朱某也有40多岁,着装较有讲究。
本案审判长王玉宏介绍,本案庭审的重点将放在朱某是否向孔某支付7800万元的借款,其资金来源是什么?是通过什么方式支付的?
在庭审现场(如上图),孔某一看到朱某就称朱某坏良心,朱某也说孔某不讲道德做人没底线。孔某说,原告的证据是虚假的,双方不具有真实的借贷关系。
而原告的律师称,朱某是做收藏字画生意的,在北京有上亿元的房产。
此外,原告找来证人证明自己和孔某有过大额的借贷关系。而孔某也找来自己的司机证明,这是一份虚假的借贷欠条。
庭后建议
民间借贷亟待规范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刘冠华介绍,民间借贷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因此,全省法院近期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大大增加。
“我们对这个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就是要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借贷时一定要完善相关手续,避免因为手续不健全导致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另外,我们将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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