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潘爱华 通讯员 赵璐璐 文图 10月16日上午,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公开宣判了广东省首例涉外国人重婚案件,被告人艾伦(化名)与其中国情人阿婷(化名)共同被判处重婚罪,艾伦被判决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阿婷被判决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两被告人表示接受判决,不上诉。艾伦的英国妻子玛丽(化名)未到庭旁听宣判,其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暂时无意见。
案件回放
生意女伴变“老婆”发妻漂洋过海报案
玛丽和艾伦是一对英国夫妇,1991年8月24日两人在英国注册结婚,至今已有20多年,期间玛丽陆续生下了4个儿女,为了更好地照顾家庭,玛丽辞去了工作,成为一名全职主妇。
2005年9月,艾伦来到中国做货运代理生意,认识了给从事采购、贸易生意的非洲人当中介或导游的阿婷,同年12月,玛丽带着大女儿前来广州,参观了公司的办公室和仓库,并见到了为他们工作的中国女人阿婷。阿婷明确知道,她与艾伦已经结婚并育有4个儿女。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艾伦与阿婷产生感情,阿婷在明知艾伦已经注册结婚的情况下,双方仍以夫妻名义同居于广州市越秀区淘金东路。2006年下半年,艾伦、阿婷举办婚宴,宴请其亲朋好友公开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后2人生育2名儿女。
2006年10月,艾伦回国度假,玛丽无意发现艾伦竟与其他女子有异常亲密的互动。这个人,就是阿婷。两人不仅以“老公”、“老婆”相称,更有大量结婚照和亲密照,玛丽向艾伦询问,艾伦却不在乎,认为很正常,并很快返回中国工作,玛丽采取了各种方式,希望可以等到艾伦重新回归家庭,但都无果而终。
2012年3月,玛丽只身来到广州,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让阿婷付出应有的代价,并且仍希望丈夫回头,能与阿婷断绝关系,回到英国,一家人好好生活。提起诉讼后,玛丽又写了一份求情信,请律师转交办案机关,称自己已原谅丈夫,家庭也需要丈夫。2013年2月26日,被告人艾伦、被告人阿婷向公安机关投案。
庭审判决
两人属自首获轻判发妻代理律师表示无意见
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艾伦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被告人阿婷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
被告人艾伦有配偶,虽未与被告人阿婷登记结婚,但公开和被告人阿婷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属刑法规定的“有配偶而重婚”的情形,故应以重婚罪定罪处罚。被告人艾伦和被告人阿婷犯重婚罪,依法应当对其适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被告人艾伦、阿婷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予从轻处罚。二人认罪态度、悔罪表现较好,综合考虑各因素,法院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艾伦犯重婚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被告人阿婷犯重婚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
宣判结束后,两被告人对判决均无意见表示不上诉。艾伦的英国妻子未出庭旁听庭审,但其代理律师对判决结果表示暂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