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检察院日前建立档案工作“四级网络管理体系”,检察长亲自挂帅,主管副检察长统一管理,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和兼职档案员协调配合,将文件、案卷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纳入各部门岗位职责之中,同时重新制定和修订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和程序,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记者 张宁 通讯员 王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