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的一天,两辆大轿车驶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组织149人分成三个检查组,进驻只有150余人的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对该院2012年1月至今年6月各项工作开展检查评估。
呼市检察院有压力,乃情理之中,而检查组成员同样个个不轻松。自治区检察院要求,每个检查人员都要认真阅卷,做好阅卷笔录,他们检查过的案件复查组还要抽查,而检查组成员的阅卷笔录和复查组的抽查报告都将进入个人档案。
这场“兴师动众”的检查,正是内蒙古检察院为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向深入而开展的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评估活动声势和强度之大,一时间,在全区检察机关引起强烈反响,人人绷紧了弦。
“要想找出问题,必须自揭家丑”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一开始就在思考检察机关的着力点应该放在哪里。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禁令多、要求严,专业性强,相对封闭,‘四风’问题表现形式与其他部门不同。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关注最后都归结和体现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上,所以,我们决定把活动着力点放到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推动执法办案、法律监督规范化发展,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查找问题,自治区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人员参加的征求意见会,但收上来的意见大都比较宏观,很少碰触到深层次问题。马永胜说,这也难怪大家,检察机关工作相对保密,不仅群众不了解,就是本院内部分管领导也仅仅了解自己分管范围的事情。因此,要想找出问题,必须“自揭家丑”。
针对已经发现的干警办案质量不高、与全国先进地区差距较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不高等问题,一个共识很快在该院党组中形成——开展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找准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结合点,为检察机关落实群众路线提供有力抓手。
2013年5月,全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评估标准相继出台。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检查评估领导小组成立,下设业务工作检查组、综合工作检查组和复查组,由3名副检察长分别担任组长。随后,各组研究制定工作细则,7月下旬至8月初,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骨干及从各盟市院抽选的业务能手组成149人的检查评估队伍,经过培训和试评估,开始了内蒙古检察系统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最全面的一次工作大检阅。
“存在问题还是‘四风’在作怪”
检查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细化、专业化,先后对呼市检察院和新城区检察院2012年1月以来的各项工作,逐案、逐项开展检查评估。检查人员翻箱倒柜,全面仔细查阅案卷、核对相关数据、与办案人员核实了解,坚持一案一制表、一案一份阅卷笔录,以全面检查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文书为核心,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综合评价执法办案的过程、结果、依据、效率和效果,最终确定每个案件得分,并按得分评出首位案件和末位案件。
经过一周多的紧张检查评估,仅业务评估组就围绕11个类别、197个小项,审查案件1296件、查阅卷宗1361册,查阅工作资料4352份,审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75盘,查出大小问题2453处。
大大小小的问题摆在院党组一班人面前。数量之大、问题之严重让人触目惊心。据了解,这次抽样评估既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反渎等各项办案工作,也包括队伍、管理和保障等其他综合性工作;既包括2012年1月以来已经办结的案件,也包括目前正在办理的案件。查出的问题既有案件定性不准确、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或者处理错误等情形,又有业务不精、素能不高、效率低下、把关不严的问题,还有普遍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这么多的问题,从直接原因上看,有长期形成的认识问题,有机制制度不完善带来的问题。但马永胜一针见血:“还是要从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上找原因,看待问题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根本上看,存在这些问题原因还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树得不牢,还是一些检察人员身上‘庸、懒、散’毛病严重,还是‘四风’在作怪。责任首先在自治区院,这个板子先要打在我个人身上。”
“一项推动自我纠错的考评机制”
抽样评估前,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就已形成共识:检查评估既不护短、不护丑,也不“扣帽子、打棍子”,查出的问题不作为年底考核依据,而是作为全区123个检察院对照检查的范本,在全系统进行对照检查、逐项整改。
8月14日,面向全区检察人员的视频大会召开,特别提倡开短会的新一届党组,第一次把大会开足了整个上午。3个组(业务组、综合组、复查组)组长讲评实事求是,却直刺“痛点”。呼市检察院得分79.53分、等次为一般结果出来时,更是刺激了众人敏感神经:呼市检察院作为首府院,业务和综合工作一直在全区前列,而评估结果仅为一般,“看来是动真格的了”。
呼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汉武在视频会上表态时直言:“过去的工作中,我们关注的多是成绩和亮点,听到的多是赞赏、表扬和肯定。这次评估检查用‘解剖麻雀’的方法,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提出大量问题和建议,实实在在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警钟不仅仅是敲给被抽查评估的两个检察院,更敲给了自治区检察院以及其他盟市院、基层院。
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层对照问题开始反思:作为全区检察工作的领导机关,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情况比较严重,真正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解剖麻雀”、查找问题的作风非常欠缺;领导下去调研,经常是走马观花,乐于听汇报、看亮点,基层也愿意听好话、听表扬、受肯定,皆大欢喜,以致这么多问题没能及早发现。“四风”就这样被挖了出来。
一位综合组评估人员表示:“检查过程中,我总是在问自己,如果下级院来查我们,我们的工作能不能经得起检验?”149名参与检查评估工作的检察业务骨干就是在这样的自我质疑声中完成了一次岗位大练兵,思想得到了升华。
马永胜告诉记者:“抽样评估实质是一项推动自我纠错的考评机制,100多个检察院抽签确定被评估单位,评估过程中要评出首位案件和末位案件,还要随机抽取该院检察人员进行闭卷考试,这样就会让全区每一个检察院、每一名检察人员都警觉起来,其着力点是引导大家把功夫用在平时,其生命力就在于在查找解决问题中前进,本质要求就在于引导大家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执法办案上、用在强化检察职能上、用在提升自身素质上、用在干事创业上。”
记者了解到,为从根本上解决抽样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自治区检察院已经修改完善38项检察业务规定、41项综合工作规定制度。全区各级检察院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抽样评估工作,对自身工作进行全面细致地评估,呼市检察院等部分检察院已经进入整改阶段。
“从明年开始,内蒙古检察院还要在完善上查下的基础上,探索下查上、上下互查、邀请专家参与评估检查的做法,真正实现越查工作越过硬、越查问题越少、越查越经得起检验的目标,力争将内蒙古检察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马永胜说。(记者史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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