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民警参与征地拆迁而引发警民冲突的事件屡见报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尤其是征地拆迁,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警力资源,而且还极大地破坏了和谐警民关系。因此,笔者认为,民警在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中应有所为有所不为。
一方面,要“有所不为”。要摆正位置,切忌大包大揽,以免造成自身工作的被动;要理性对待,切忌采取诸如强行驱散、强制抓人的行动,以免激化矛盾,造成群众与公安民警的对立;要区分性质,只要没有危及社会治安,公安机关就应慎用警力、慎用武器、慎用强制措施,防止矛盾升级。
另一方面,要“有所为”。要加强信息搜集,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信息进行预警,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要加强教育,引导群众合理、合法维护权益,保持理性和克制;要加大打击力度,对出现冲击党政机关乃至发生打砸抢情况的,应果断出击,把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江西省万年县公安局 朱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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