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贵龙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公安部近期出台了“三项纪律”,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纪律、更大的决心,提升公安队伍素质,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三项纪律”出台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积极响应、迅速行动,通过学习讨论、专题辅导报告、座谈交流、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及时传达,深入领会,形成了学纪律、用纪律、守纪律的浓厚氛围。
笔者身在基层,在学习贯彻过程中也听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例如有的民警认为“三项纪律”是对警察的最基本要求,如此大张旗鼓是不是“小题大做”?也有民警表示,近年来公安机关出台的警令多得已经可以编成厚厚一本书了,再设“高压线”,是否有些“不近人情”?还有民警觉得队伍中违法违纪的人毕竟是少数现象,不宜搞“一刀切”,何必“一人生病,大家都跟着吃药”?
笔者认为,无论是“三项纪律”还是“五条禁令”,既是“敲警钟”,也是打“预防针”,既是要求、也是爱护。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公安队伍中极少数民警思想素质不够高、工作作风不够硬、对自身要求不够严,不仅极大地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也辜负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望。因此,广大公安民警要进一步把“严是爱,宽是害”的理念根植于头脑之中,不断强化法纪意识、底线意识,切实转化日常行为,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
与此同时,作为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三项纪律”也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实际行动。与其亡羊补牢,不如事前织网。各地公安机关要有“宁愿听见骂声,也不能留下骂名”的决心,严格落实从严治警各项规定,用铁的意志带好队伍,用铁的纪律打造队伍,坚决捍卫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声誉。
古人有言: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此次公安部出台“三项纪律”,也为广大民警划定了“瓜田李下”的范围。全体公安民警应该自觉在工作中经常照镜子,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切实清除思想上的污垢和灰尘,坚决消除行为上的懈怠和散漫,彻底摒弃工作中的不良习气,自觉维护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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