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起公信的金桥
——湖北武汉江夏区法院创建公信型人民法院纪实
在湖北武汉的南大门、素有“楚天首县”美誉的江夏区,活跃着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江夏区人民法院的干警们。近年来,该院通过开展公信法院创建活动,取得了一系列骄人业绩:法院工作报告连续三年全票通过,绩效考核连续三年全市法院前两名;连续三年荣获省级表彰:集体二等功、全省先进法院、湖北省五·一劳动奖。
“通过创建公信型人民法院,全院的凝聚力、战斗力和规范化水平都得到极大提高,我们有信心能够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江夏法院院长叶伟平说。
“干警向班子看齐,班子成员向班长看齐!”
公信型法院首先要有个人公信力强的领导。2009年12月,到江夏法院担任院长的叶伟平在上任的第一天就感受到沉甸甸的责任。如何当好班长、带好队伍、办好案件,努力创建公信型法院?他向干警庄严承诺:“全院干警向班子看齐,班子成员向班长看齐!”
在全院干警眼里,叶伟平是一位令人钦佩的当家人。“叶院长家离单位最远,但他四年多来一直坚持早来晚走,无声地影响和感召我们向他看齐。”民二庭庭长李世民对记者说。在“班长”的以身作则下,江夏法院很快形成了“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氛围。
近年来,江夏法院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3名优秀中青年法官陆续提拔到院领导岗位,新提拔庭室领导6人,落实处级待遇6人,科级9人,招考12名公务员。新建的两万多平方米功能齐全的审判、办公大楼,成为江夏区的标志性建筑之一,为公信型人民法院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条件。
用“铁规”打造“铁军”,用机制提升质效
公信型法院离不开各类机制的约束和规范。江夏法院人一直在思考,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大武汉新城区的工作大局和特色经济营造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积极演绎好属于自己的“法治角色”?
今年年初,江夏法院认真研究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建议,建立健全了《案件繁简分流制度》、《“三评查”制度》、《司法公开制度》。
这是江夏法院连续多年制度修改工作的一个缩影。江夏法院党组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关于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江夏核心工业园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意见》等多项司法规范性文件,指导审判活动。
通过对规章管理制度的不断修改完善,江夏法院形成了覆盖队伍管理、审判管理、政务管理等44个方面、长达288页的内部规章。加强了对各部门及法官的量化考核管理,使队伍建设得到强化、干警作风进一步改善、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我简直成了叶院长的‘活地图’、‘资料室’,他常常问我的工作情况实在太多。提前一周干什么,心底要有谱,叶院长随时要提问。”审管办主任徐斌介绍,“一次院党组扩大会上,几名绩效考核排名靠后的庭长如坐针毡。原来,根据《庭长审判管理职责》,绩效考核排名靠后的庭长将会被问责。”
多种机制倒逼案件质量不断提升。“江夏区法院多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先进单位,有多份文书在全市、全省法院获奖。今年上半年,江夏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749件,审、执结2165件,同比分别上升7%和7.4%,审判绩效综合考评继续保持全市法院第二的良好态势。”武汉中院审管办主任覃兆平介绍。
“定制度不是照抄照搬,更不是让法院干警当制度的奴隶,好的制度能够管好单位、带好队伍。制度有生命力,法院干警就会真心认可、服从和执行。”叶伟平说。由于机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江夏法院实现了全院干警从要我干到我要干、干就干好的转变。
同时,江夏法院还坚持实行每周二院长接待日,几年来共对67件重大、存有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启动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和升级,今年1月,被湖北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院党组还先后获得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践行武汉精神十佳机关”等荣誉。
关注重点群体,解决难点问题
公信型法院的树立最直接的是要为人民办实事,解人民之所急。“当事人急,法官比我们还急。我们没想到的,法院早想到了。”一名案件当事人对记者说。在辖区设立的12个巡回审理点里,农忙时节开设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夜间法庭等屡见不鲜,还推行网上立案、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
在院内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诉讼指南宣传单、立案导诉台等“一站式”配套设施全部到位,并且每天由一名副庭长负责风险告知、法律咨询等导诉服务。
江夏法院注重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设立了全区司法救助专款,每年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和提供司法救助40余万元,确保了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针对辖区近年来交通事故年发6000多起的状况,设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针对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审理难度大,利益难协调的实际,成立了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专业化合议庭。仅今年1至9月,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就达94%,平均审理期限5天,同比缩短了10天。
“民告官”案件审判难上加难,江夏法院变难为易。连续3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区委、区政府将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情况列入年度行政考核目标,建立了长效机制。许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后感慨地说:“出庭应诉是我们发现依法行政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的最有效方式,不仅局领导要出庭应诉,还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现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不但积极出庭应诉,还积极配合法院开展协调和解工作。
因土地征用补偿与违章建筑被拆除,上访长达6年的老上访户唐某,通过区委区政府召开的执行联席会议,解决了他的合理诉求,并解决了他实际的生活困难,唐某息诉。前不久,唐某前往江夏法院送锦旗,当面向法官表达谢意:“感谢政府,感谢法院。”
2008年,江夏法院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并与公安、工商、房产、银行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过户或高消费等手段,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媒体曝光”、“网上追逃”、“司法拘留”,执结了多起“骨头案”、“牛肉筋案”、“抽屉案”。对涉及政府及行政机关、改制企业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被执行人等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从行政手段上约束被执行人,纳入年度综合绩效目标考核,实施“一票否决。”
“今年前8个月,我院执行局通过‘正衣冠、周晒案、织密网、出重拳’的手段执结标的到位率达91.3%。全院执结案件标的到位率连续3年保持在90%以上。”江夏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斌说。(记者 程 勇 唐业继 通讯员 黄婧娴 孟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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