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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机关将赋予“枫桥经验”新的生命力

2013-10-16 18:00: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平安浙江网 

    10月14日,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议,进一步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精神,并就贯彻落实提出了意见。

    全省公安机关将认真学习领会大会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的深刻内涵,将广大民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

    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最根本的是要用群众路线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工作实践,走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体现民主精神、公众最广泛参与、警民最大程度结合的人民治安道路。公安机关将深入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不断完善民意主导警务机制,推进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又多又好”执法办案工作体系建设,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全省公安机关要主动适应时代发展进步的要求,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动员人民群众的新机制新办法,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义工、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积极运用购买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治安保险、举报奖励等办法,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民事民议、民事民办、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全省公安机关还将积极推广宁波江东“网上枫桥经验”,充分依托信息网络,通过各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和政务微博、QQ群等途径,搭建警民联系新平台、铺设网上服务高速路、开通网上民意直通车,推动社情民意网上了解、矛盾纠纷网上解决,赋予“枫桥经验”新的生命力。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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