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会议和高检院、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开展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通知》精神,受省院党组和吴鹏飞检察长的指派,9月29日至30日,省院副厅级检察员陈旭等3名同志来到新疆喀什检察分院,向他们送去援助资金120万元,并转达了省院吴鹏飞检察长及全省检察官的关心、支持和深情厚谊,受到喀什分院党组书记张秋实、检察长普拉特•阿不力孜及全体干警的热烈欢迎。期间,与喀什分院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热情洋溢地座谈交流并举行简单捐赠仪式,深入到喀什地区最艰苦的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检察院进行交流和调研。
喀什地区地处祖国西北边陲,是祖国的西北大门,属高原高寒干旱气候,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维稳任务艰巨,两级院的办公、办案条件比较简陋,干警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在座谈交流和走访调研中,我们看到,喀什两级院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能够镇守祖国边疆,做到查办案件与服务发展并重,打击犯罪与维护稳定同行,干警的政治素质过硬,各民族干警团结和谐,在自治区院考评中名列前茅,实属不易。正是因为有他们的坚守,才有边疆的稳定,才有内地的发展,才有祖国的繁荣昌盛,才有人民的幸福安康。
此次捐赠,省院向喀什地区分院捐赠40万元,泰安、济宁、东营、日照市院分别向喀什地区的疏勒、岳普湖、麦盖提、英吉沙县院捐赠20万元,共120万元。这将对促进喀什两级院的发展,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提高干警的工作生活条件,维护新疆的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