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探讨
田晓剑
从本月起,公安部等六部门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5种无证行医行为:以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 “黑诊所”、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打击 “游医”、查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的生活美容机构、查处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零售药店、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非法行医活动没有得到完全遏制。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至2012年,我国共取缔无证行医14.1万余次,移送无证行医涉嫌犯罪案件4188起。仅以山东省惠民县为例,2012年以来就端掉非法行医窝点14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人,行政处罚涉案嫌疑人13人。本文结合惠民县查办的多起非法行医案件,对此类案件的特点、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和遏制此类犯罪发生的建议。
非法行医犯罪特点
案件多发生在农村或城乡接合部,犯罪行为表现形式多样
一、犯罪主体多为文化水平较低的乡村游医。
涉嫌非法行医的犯罪嫌疑人普遍仅具有小学、初中文化,未接受过正规系统的医学专业知识培训,对医学知识、医疗技能知之甚少,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医学知识都不懂,仅靠祖辈传授的秘方治病。
此外,由于社会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一些中等专业卫生学校毕业生迫于生计或受利益驱动而走上非法行医的道路。9月20日,惠民县公安、卫生部门执法人员将涉嫌非法行医的犯罪嫌疑人蔡某抓获。自2008年10月以来,蔡某在未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租赁房屋开设一处药店,在售药的同时非法从事打针、输液等诊疗活动,此前曾两次因非法行医受到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罚。目前,此案已由卫生稽查部门移交惠民县公安局进一步侦查。
二、案件多发生在农村或城乡接合部,犯罪行为表现形式多样。
非法行医人员为获取非法利益,想方设法通过自己挂牌诊疗、在药店坐堂、挂靠医疗组织机构开业行医、在集市街道摆摊看病、流动行医等形式开展非法行医活动。他们利用部分农民患者贪图便宜、卫生防范意识淡薄以及急病乱投医的心理,以当地农民或者外地打工者等群体为对象,在广大农村及城乡接合部开展非法行医活动。2012年8月3日,惠民县卫生、公安部门协力出击,将涉嫌非法行医的犯罪嫌疑人支某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经调查,2006年以来,支某租赁房屋开设大药房,从事药品零售及打针输液工作。
三、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
由于非法行医者掌握的医学知识甚少,医疗技术差,在对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因用药及操作不当等原因常常贻误治疗。有些小诊所存在卫生条件不过硬、医生技术良莠不齐、缺乏急救设施和快速应急反应条件、药械消毒措施不达标等问题,很容易造成细菌污染、传染病传播等医疗隐患,引起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甚至酿成生命惨剧。2012年6月14日,惠民县一名9岁的小男孩在淄角镇马某经营的大药房输液时发生医疗事故,患者虽经送往滨州市中心医院紧急抢救,但终因贻误治疗时机、病情严重不治死亡。
发生非法行医的原因
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非法行医者法律意识淡薄,监管和打击不力
一、农村地区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医保意识差。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不断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乡村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较大改善,但农民看病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目前农村的医疗体系与农民的就医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卫生医疗基础设施落后,医疗服务网点分布难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同时,由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宣传发动工作不广泛、不深入,群众对政策把握不清楚,加上手续繁琐,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与面不广,尚未能实现低保费、保大病的社会保障最大功能。农民患病后一般选择在治疗费用相对低廉、看病方便快捷的非法诊所就医,无疑给非法行医者提供了生存空间。
二、非法行医者法律意识淡薄。
在非法行医犯罪案件中,大部分嫌疑人竟然不知道行医要有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办医院、开诊所要经过卫生主管部门审批,有的甚至不清楚自己的无证行医是违法行为。同时,农民对非法行医的错误认识及法制意识淡薄,为此类犯罪多发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三、卫生管理部门监管和打击不力。
目前,卫生管理部门对非法行医市场的整治与管理还存在诸多漏洞,加上基层卫生执法人员有限,致使主管部门对零散的农村诊所及其行医人员的监督、检查、考核不到位。另外,在打击非法行医时,政府有关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给农村医疗市场带来极大隐患。
四、非法行医活动隐蔽性较大。
由于非法行医的活动范围主要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偏僻乡村和城乡接合部,非法行医者自认为卫生执法部门鞭长莫及,从而胆大妄为。由于非法诊所不用交税和缴纳管理费用,且药品批发价与零售价差额较大,利润丰厚,也是个别药店敢冒风险非法行医的主要原因之所在。
惩防非法行医的建议
政府牵头,部门联合,合力严打无证行医,进一步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政府牵头,部门联合,合力严打无证行医。加强卫生、药品监督、公安等有关部门联系,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非法行医的现象。卫生、公安部门要建立案件双向移送制度,解决各部门各自处理非法行医案件所带来的盲点。
二是政府加大对农村医疗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体系,提高农村的医疗水平,逐步形成较高医疗水平、分配合理、设施齐全的农村医疗网点,积极为农民创造良好的就医条件,使贫困的农民也能接受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同时,对药店非法行医进行釜底抽薪,完善城乡医疗体系,增加社区医疗网点,提高社区医疗服务水平,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消除滋生药店非法行医的土壤。
三是加强医学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科学就医和自我防范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发动群众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非法行医线索,以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打击非法行医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农村执业医生的管理、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医生的执业水平,必须建立健全定期考试、考核制度,严把入口,疏通出口,并制定医生退出农村医疗市场的标准,规范农村医疗市场。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工作,对执业医生实行网络化管理,从源头上遏止非法行医不断上升的趋势。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制定规则和市场监督上,对服务质量差、事故频发的医疗机构坚决逐出市场。同时,鼓励医疗机构相互兼并、联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服务成本,让更多的人看得起病。只有这样,非法行医蔓延的势头才能被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