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启动新录用大学生优秀法官带教制度,13名优秀干警将成为该院2013年14名新入院大学生的带教老师,对他们从思想、能力、作风等方面进行为期一年有针对性的引导和培养,并协助做好大学生的日常管理与考核等工作。海淀法院将按照院党组领导、政治处统筹管理、部门领导一岗双责和带教法官具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从四个方面做好优秀法官带教制培养工作。
严把带教法官选聘标准。带教法官原则上从新录用大学毕业生所在部门的领导、先进典型、优秀业务骨干等人员中选聘,思想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优秀,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理论水平较高,工作成绩突出,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善于与同志沟通交流。
强化带教法官职责。该院要求带教法官加强思想引导,定期与新录用大学毕业生开展谈心活动,做好正面引导工作;通过对具体工作的辅助指导,帮助新录用大学毕业生在实践中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基本素质和能力;对新录用大学毕业生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具体困难,带教法官要及时向本院政工部门反映、帮助解决,为新录用大学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进行管理和考核,一年见习期满,带教法官负责对其指导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学习情况、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能力提高情况进行书面评价,作为对新录用大学生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明确培养对象四项要求。一是新录用大学毕业生应当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学习,积极进取;二是在带教法官的指导下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当好法官助手,同时有意识地练就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三是加强与带教老师的主动沟通,见习期间向带教法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不少于4次。四是尊重带教法官,服从管理。
建立带教培养四项机制。一是定期交流机制,带教法官应积极探索传、帮、带、管的有效方法,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由教培处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交流,加强相互学习借鉴,并不断完善整体工作机制;二是督导机制,各部门要根据情况为每个带教法官创造工作条件,保证带教法官有时间和精力开展指导工作,部门领导要加强对带教法官开展工作的督导;三是考核奖励机制,带教法官工作纳入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带教法官将给予表彰,对工作特别优秀的带教法官,在晋升、奖励、专业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同时有机会被市高院聘为北京市法官进修学院兼职教师;四是上下联动机制,带教工作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政治处教培处作为职能部门统筹管理,新录用大学毕业生所在部门具体落实,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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