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关一官员强奸4岁幼女获刑五年”的案件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从云南省昭通市检察院获悉,今天(10月14日)下午,该院以“量刑明显不当”为由,就该案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昭通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
大关县法院今年9月24日对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郭玉驰奸淫不满4岁幼女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五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害人家属就民事部分向昭通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判决后,被害人家属申请大关县检察院抗诉。10月8日,大关县检察院经审查后,决定不予抗诉。
10月11日,昭通市检察院受理了被害人家属的申诉材料,经过审查,认为大关县法院一审判决量刑明显不当,遂向昭通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
(通讯员赵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