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院近日与该省公安厅、省高级法院会签了《山东省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专家聘任办法(试行)》,对食品安全专家的聘任范围、应具备的条件、聘任程序和所承担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解决了办理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中存在的无人鉴定、标准不清、依据不明等长期困扰办案机关的突出问题。
(记者 贾富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