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爱老虽然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与之相悖的个别现象依然存在。
围绕当前人口老龄化、老人空巢化带来的日益严峻的赡养问题,近年来,重庆市梁平县司法局以创建“敬老文明号”为抓手,创新开展了“夕阳关爱·赡养维权”专项行动。重庆市司法局、梁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专项行动高度关注,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梁平县司法局精心组织,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三步走”方式,有效排查化解了一大批赡养纠纷,有力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强化了专项行动效果,树立了爱老、敬老、养老的良好风尚。
发动宣传营造氛围
2012年5月14日,由梁平县司法局主办,县综治办、县法院、县民政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夕阳关爱·赡养维权”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在梁平县举行,参与活动的群众达数千人次,由此拉开了专项行动的序幕。
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创新传播载体,充分发挥梁平电视台、村村响工程、梁平报、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现代传媒的作用,通过横幅、展板、传单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宣传态势,营造了人人知晓活动、人人参与活动的氛围。县委、县政府在高速路上设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百善孝为先”等大型公益广告牌。文化镇利用人流量大的公交车对过往群众进行深入浅出、声情并茂的赡养维权宣讲;金带镇专门成立“赡养维权宣讲小组”深入院坝心贴心地给老年人讲解……最大限度地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的受教育率,营造了全县群众爱老、敬老、养老的浓厚氛围。
坚持调解优先
为应对错综复杂的赡养纠纷,各级各部门树立了“向培训要战斗力”的理念,大力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教育工作。县委党校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公务员、村居干部轮训及村居后备干部培训开设了“中国孝文化剖析”专题。县委政法委对全县乡镇(街道)政法书记、综治干部进行了“如何化解基层矛盾,构建和谐梁平”专题培训。
为真正让有困难的老年人维权得到实现,各乡镇(街道)将专项行动与全市“大排查、大调处、促平安、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攻坚活动有机结合,进村入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力求做到“五清”:老年人基本信息清、身体状况情、居住条件清、经济生活来源清、子女赡养情况清。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梁平县司法局建立了领导分片联系、检查督察、月定期通报等制度,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使一批多次调解未果的老大难赡养纠纷得到化解。梁山镇发挥“百善孝为先”的理念,邀请未成年子女介入父母与各自老人之间的赡养纠纷调解,督促其父母起到榜样作用。袁驿镇将“精神陪伴”写入调解协议,要求子女轮流在家陪伴老人,让老人精神不空虚寂寞。其他乡镇也通过找准焦点问题、逐个击破的方法方式解决了老人们的房屋居住、医疗费负担、养老保险费负担等实际问题,确保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为了给老人们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梁平县司法局在全县33个乡镇(街道)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所有村(社区)及普法示范大院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同时聘任了法律援助联系员,公示了县援助中心“148”热线电话和司法所联系电话,在联络站(点)张贴了法律援助申请流程,从而建立起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有序、覆盖全县的法律援助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了法律援助“咨询不出家门,申请不出村(社区)”,大大降低了老人们维权成本,为老年人撑起依法维权的“保护伞”。
为把老年人赡养维权这项民生惠民工程做好做实,梁平县司法局专门出台了《法律援助十不准》和《法律援助“五心”服务》,维护法律援助秩序。同时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由司法所对赡养纠纷案件进行初审后直接上报援助中心审批,援助中心必须做到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60岁以上老人均免予审查经济困难证明,使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能打得起官司,其合法权益能得以实现。
7331名老人受益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排查化解涉老纠纷6242件,直接受益老人7331人。各基层司法所、人民调委会化解涉老纠纷6173件,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涉老案件236件,参加调解人员共计8000余人次,办理援助律师共计145人次,调处率达100%,依法保障了老人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刘红霞 欧诗云 袁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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