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检察院以建设“平安赤水、构建和谐赤水”为目标,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出发,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维护赤水社会治安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履行职能 处理好五种关系
“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定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是“平安赤水”的总目标。赤水检察院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全力履行查办职务犯罪、打击刑事犯罪、开展诉讼监督等各项职能。
该院在执法办案中,坚持处理好办案与服务、打击与保护、查处与预防、严格执法与构建和谐、服务经济建设与自身发展五种关系。在办案方法上,注重从细节入手,对各类市场经济组织正在运营中的款物,不轻易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各类市场经济组织不轻易进行公开的勘验、检查和搜查;注意维护涉案经济组织的形象和声誉;注意尊重企业家和其它经济组织从业者的人格;及时依法为各类经济组织和从业人员挽回经济损失;及时受理、认真审查、加快办理各类经济组织及其从业者的申述和控告,依法妥善处理,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性犯罪,以及“黄赌毒”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风气的案件,该院则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对进入检察环节的这些案件,优先分案、优先讨论、确定结案时限,提高效率。
综合治理 坚持惩防并举
在“平安赤水”创建活动中,赤水市检察院坚持“惩防并举”,加强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意识。该院每年扎实认真地开展“五月综治宣传月”、“举报宣传周”、“6·26”、“12·4”等活动;通过发表电视讲话、制作宣传展版,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等方式,将普法知识传播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村居;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结合校园安全治理和“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选派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深入各中小学校,发放资料、举办讲堂、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保措施,促进校园安全管理;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该院提出了“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纳入新任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员培训内容、在新农村建设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建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队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等五个预防工作事项,得到了赤水市委的肯定和采纳。
该院还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该院建立健全“大信访一体化”的联合接待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确立百分之百接待、受理、答复、满意的接访目标,对重点涉检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巡访机制,切实解决长年积案和上访老户的问题;建立举报电话平台、网上举报系统和远程视频接访平台,做到便民、利民。
通过努力,该院多年来未发生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涉检上访事件,连续四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创新机制 增加和谐因素
赤水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办案方法,在执法办案中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该院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风险评估制度,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加大教育挽救力度,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对邻里之间的轻伤害、未成年人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和达成赔偿协议的交通肇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处理,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同时,在不捕、不诉案件办理中推行答疑说理制度,注重办案中的法制宣传,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该院还对各部门提出执法办案“五个零”要求,即“零推诿、零距离、零差错、零积压、零投诉”,进一步密切检群关系。选派年轻干警到乡镇驻村挂帮,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做出努力。面向社会招聘了5名人民监督员和5名廉政监督员,加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和对检察干警执法办案的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探索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与工商、税务、国土等单位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络会制度,构筑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平台,整合执法资源,防止行政执法机关人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
检务公开 走访群众担当“四员”
赤水市检察院将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知晓率和满意率作为重要工作目标,全力打造“阳光检察”、“亲民检察”。近年来,该院组织开展了“检务公开进村居”活动,在17个乡镇办事处、122个行政村居、社区悬挂了“检务公开公告牌”。
该院加大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向人大代表发放《检察要况》,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主动向该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职务犯罪预防“六进”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各种帮扶活动,组织干警走访入户,在走访过程中担当信息员、宣传员、调查员、办事员,深入居民家中与群众面对面进行法律宣传,接受法律咨询并征集基层群众意见和建议,真正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不断扩大平安创建工作的参与力度,全面树立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