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湖北省厅召开了“四项专项整治”活动推进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省纪委“四项专项整治”推进会精神,安排部署司法行政系统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参加会议的有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和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蒋国平同志宣读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31号令),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颂银同志传达了省纪委“四项专项整治”活动推进会主要精神。会议由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监狱局党委书记、局长程颖同志主持。
汪道胜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四项专项整治”活动,是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是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是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的充分体现。广大干警职工要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开展“四项专项整治”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干事创业谋发展中去,投入到为民服务尽职责中去。
汪道胜同志强调,要正视问题,认真整改,努力促进全系统“四风”自上而下实现根本性好转。要以整治“庸懒散软”为重点,切实解决机关“三难”问题,努力做到“五个严禁”: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无故缺席应当参加的会议或组织活动;严禁执行公务时态度生硬、言辞粗俗、作风霸道甚至故意刁难当事人;严禁参与服务对象安排的各种娱乐活动。要以整治“与民争利”为重点,切实解决多占住房、违规配车用车的问题。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腾退旧房的,将严格按照纪律要求进行处分;在对车辆配置管理使用方面,要严格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擅闯红灯;严禁擅开警灯和增音喇叭;严禁超速驾车;严禁车辆违章停放及停放在高档酒店宾馆、洗浴城、茶楼、KTV等娱乐场所和风景区、婚丧嫁娶现场、学校门口等敏感区域;严禁节假日、公休期间将公车开回家停放;严禁将公车转借他人及公车私用。要以整治“私设乱发”为重点,切实解决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认真执行“五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即:严禁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是利用收费以及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基层单位和管理相对人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有价证券和代币购物券(卡);严禁将公款挂靠个人资金账户。
汪道胜同志最后要求各单位在“四项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监督检查力度、建章立制力度、督办整改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四项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