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司法局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化便民主题实践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一是推行目标管理。明确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领导为法律援助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目标责任书,量化考核指标、分解案件数量,将完成情况作为评先表彰、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司法局再将年度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
二是强化基础支撑。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均设有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工青妇残部门、武警支队、铁路公安处看守所、襄阳文理学院和各乡镇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协会,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全市35名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学习新修定的法律法规,提升业务素养。
三是优化值班服务。组织安排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到法律援助中心值班,解答群众法律问题;整合“12348”热线与“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律师咨询服务热线,每天由律师团队轮流值守;每月10日由市司法局局长或副局长带领2名科室负责人到市法律援助中心“12348”咨询平台值班,接待群众咨询。
四是提升援助实效。将农资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家庭暴力、医患纠纷等补充纳入援助范围,结合房屋征迁、春耕春播、涉法信访等党政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法律援助,加强对农民工、妇女、残疾人、孤寡老人、未成年人等5类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非诉讼调解等法律服务力量的作用,切实做到“应援尽援”。
五是确保案件质量。强化流程跟踪管理,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案前指派、案中督办、案结回访、质量评查,对每个案件进行全程监管。加强案件督导落实,坚持办案进度月通报制度,每季度结案情况在襄阳法治网公示,定期召开督办会总结通报情况,主动邀请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监督。
六是扩大社会影响。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活动,向群众免费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法律援助条例》读本、《法律援助指南》、《农民工法律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待法律援助咨询及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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