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青海省民和县政法系统业务骨干培训班在县委党校正式开班,政法各部门中层干部业务骨干12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为执法作风和执法水平教育,结合实际辅导《反分裂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信访条例讲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贺宏伟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贺宏伟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培训班的重要意义,增强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经济社会结构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人们的思想观念、利益诉求正发生着重大变化,对政法机关的司法需求越来越高,对各级政法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业务水平和公正执法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要求政法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更新思想观念、理清工作思路、提高个人素养,在纷繁复杂的政治斗争和工作实践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工作实践中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担负起政法工作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确保和促进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二是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提高理论素养,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要把握学习重点。重点深入学习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反分裂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把握他们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学思相长。政法干部要注意带着问题学习,养成边学习边思考的习惯,坚持用学习引领思考、用思考推动学习。结合当前政法队伍的思想状况和政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要深入思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问题,深入思考具体司法实践中的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从学习与思考的结合中提出问题,研究答案,从而把学习引向深入。要坚持学以致用。各级政法干部要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结合当前形势发展和政法工作实际,勇于实践,勤于实践,把知识转化为能力,推动实际问题的研究解决,真正做到学以致用。(青海省民和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