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在浙江大地传唱了半个世纪,横跨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谱写出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立足基层、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推动发展的动人篇章。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召开之际,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接受了记者专访。
1963年,诸暨枫桥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来化解社会矛盾,创造了“枫桥经验”。半个世纪过去了,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枫桥经验”依然历久弥新、永葆活力,这其中的奥秘是什么呢?王辉忠说:“这个奥秘在于‘群众’二字。实践证明,做好群众工作,这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和根本,也是‘枫桥经验’永不过时的时代主题。”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之后,全省上下牢牢抓住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这一“传家宝”,不断加强和创新党的群众工作,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创造新的实践成果,使这棵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常青树”始终充满了生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焕发出新的活力。
顺应群众对平安和谐的新期待 充分调动群众共建共享平安的积极性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平安和谐的期盼,2004年5月,省委作出了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
“有一句话,我们说了整整十年,也做了整整十年,这就是‘平安不平安,老百姓说了算’。”王辉忠说,平安浙江建设始终贯穿了“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坚持以群众参与为最大动力、以群众意愿为最终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现实问题。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在平安建设中,各地各部门充分运用“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解决问题的优势,坚持把探索创新群众工作与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紧密结合起来,健全完善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千方百计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省有82个县(市、区)建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成立了1300余个医患关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全省涌现出了宁波市的“和谐促进工程”、杭州市的“和事佬”协会等典型经验,“老娘舅”、“和阿姨”等一大批调解员活跃在民间。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发挥群众首创精神,这是“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发展的关键因素。各地积极创新公众参与载体,广泛开展平安校园、企业、医院、交通、渔场、家庭等系统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拓宽平安创建覆盖面,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参与其中,使平安建设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惠及群众。全面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新型社会管理方式,全省共划分基层网格11.7万个,组建以基层群众为主的服务团队19.8万支,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34.6万名,有效夯实了社会平安和谐的根基。在平安考核中,各地还探索建立民意调查和群众评价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将考核重点放在涉及民生、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上,让老百姓来评判平安建设成效。
十年的艰苦努力,收获的是群众对平安建设的好口碑。开展平安建设以来,全省刑事发案、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信访总量等主要指标逐年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连续9年居全国前列,浙江被公认为全国最安全的省份之一。
“平安浙江建设就像一场大考,群众既是‘监考官’和‘阅卷人’,也是‘智囊团’和建设者。”王辉忠说,建设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浙江,就必须进一步夯实群众基础,进一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使平安建设的成果最终落实到老百姓的切身感受上,体现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展示在老百姓的灿烂笑容里。
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推进德治、法治、自治紧密结合
“少抓人、少捕人,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一直是‘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王辉忠说,“在诞生之初,‘枫桥经验’就蕴含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尤为难能可贵。”
近年来,我省在农村和社区中积极推进德治、法治、自治相结合,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一批体现浙江特色、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和典型。比如,全面实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行民主恳谈会、民情沟通日、民情日记、民情档案和网上民意直通车等方法,全方位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了解社情民意,推进了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相继出台了一批社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习惯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理性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
“‘枫桥经验’在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可贵探索,需要我们在工作中继承好、发扬好。”王辉忠说,我省要把依靠法治与群众工作紧密结合,作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工作主线,真正把法治、德治与自治结合起来,顺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盼,满足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新需求,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积极推动社会各方面在民主法治框架内协调社会关系、协商解决利益矛盾,努力把各项工作纳入民主化、法治化轨道。加强和改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完善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和运转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政府管理与群众团体、自治组织管理相结合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更加注重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全面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顺应群众对干部作风的新期待 不断创新党的群众工作机制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事关人心向背、事关政权巩固、事关发展大局。王辉忠说:“‘枫桥经验’来自人民、服务人民,是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可以说,‘枫桥经验’不仅是政法综治工作的一面旗帜,也是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面旗帜。”
近年来,我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把党的领导与群众路线紧密结合起来,把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发挥党的群众优势结合起来,有效发挥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了一批制度性的成果。例如,我省建立了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巡访、联合接访等制度,特别是省领导下访、县委书记大接访制度,组织开展“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百名书记蹲点调研”、“万名干部下基层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等活动,面对面、实打实地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仅2012年,全省参与接访的省、市、县领导干部达12万批次30万余人次,共解决群众反映问题9.8万个。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动员组织群众的新机制新办法,规范和加强基层综治办、维稳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把更多的政法干警配置到基层一线,和社区工作者、综治信息员、治安巡防员、流口协管员、治安楼栋长、专职保安员等队伍一起,初步形成了新时期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
当前,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全党自上而下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必须与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王辉忠说,“枫桥经验”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全省政法综治战线要对照“枫桥经验”的好做法、好传统,认认真真地照一照在群众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治一治在联系群众方面存在的毛病。我们要始终把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作为最大优势,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把维护稳定、推动发展建立在牢固的群众基础之上。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更好地尊重民意、维护民权、改善民生,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要不断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带领群众、争取群众、服务群众、赢得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在采访结束时,王辉忠说,“枫桥经验”50年的发展历程,就是对强化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的生动诠释。在新时期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仍然要牢牢抓住“群众”这个核心,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奠定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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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综治协会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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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派出所民警——继承发扬“枫桥经验” 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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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浙江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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