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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企业发展插上腾飞“翅膀”

2013-10-10 12:35: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在工业园区设立检察工作服务站、为企业经营人员发放检企联系卡、选派业务骨干定期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今年以来,江西省检察人员主动上门倾听企业诉求,及时对接企业法律需求,有效提升了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

“要切实改进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高效清廉的政务环境和公开公正的司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和投资增长,助推全省经济做大总量、提升质量,为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应有贡献。”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日前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该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支持企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记者从江西省检察院了解到,该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改进执法方式方法,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为该省企业的经营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今年3月22日,抚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刚带领10余名检察干警来到抚州市高新开发区,了解企业发展情况,与商会协会代表、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九江、景德镇、上饶、赣州等地检察机关纷纷出台服务企业发展实施方案,通过设立企业联络点,定期走访工业园区、重点企业,举办“企业家接待日”等一系列措施,全方位搭建、拓宽服务企业渠道,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分宜县检察院以“法律硕士服务团”为平台,将“融入、对接、服务”模式引向深入,在企业开展法制讲座16次,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7项,提供法律咨询23件次,解决各类诉求13件次。在跟踪回访中,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达到100%。

认真梳理企业所需法律服务重点后,江西省检察机关加大了对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侵害企业财产及经营者人身安全的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对涉及企业的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实行优先办理,避免因诉讼时间过长影响企业发展,对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收受、索取贿赂和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优先查处。

办案中,江西省检察机关坚持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企业职工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办案原则,注意掌握好“三区分三慎重”,即区分企业经济活动中不规范行为与违法行为,区分企业中个人的经济犯罪与企业的违章操作,区分企业依法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场所、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慎重动用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与此同时,该省检察机关注重通过办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营造良好治安环境。贵溪市检察院在办理江西某铜材有限公司被骗一案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及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南康市检察院针对工业园区内工业物资、生产器材被盗案件时有发生的情况,联系当地派出所,对企业周边及生活区域治安状况进行摸排,深入开展治安乱点、难点专项整治,企业失窃案件同比大幅下降。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和漏洞、企业经营风险等,该省检察机关及时分析研究,为企业如何拒欺防骗、加强防范、合法经营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帮助企业提高法律政策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

婺源县检察院查处该县电力系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后,向县国资委、县某电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发出预防检察建议。今年8月,该县国资委出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关规定,加强对企业管理层、决策层的管理和监督,涉案某电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制定了完善内部工程发包、物资采购、工程预决算等十项规定,增强了重点发案环节、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和实效。定南县检察院推出预防“套餐”,内容包括到企业开设法律讲坛、为管理人员上法制课、为企业员工上普法课、为企业发展出具法律“体检报告”、提供行贿档案查询等一套完整系统的法律预防措施,深受企业欢迎。

今年1至8月,江西省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合同诈骗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商业信誉、假冒企业注册商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638人,立案侦查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或受贿的国有企业人员166人。江西省检察院即将出台实施细则,对该省检察机关优化投资环境、支持企业发展,提出具体明确要求。

(记者 欧阳晶 通讯员 胡文星)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