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生于浙江,源于公安工作。50年来,浙江省公安机关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己任,坚持民意为先,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赋予这面旗帜以新的时代内涵。近年来,全省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认可度稳居全国前列,去年全省群众安全感为95.93%,对治安状况认可度为99.53%。
遵循民意,警务围着民意转
5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始终把群众需求作为警务活动的“风向标”,坚持警务既跟着警情走、也围绕民意转,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确保各项警务决策全面汲取民智、充分体现民意。同时,把群众测评在公安工作绩效综合考评中的权重提高到51%,真正实现群众“控股”。
全省公安机关积极搭建警民沟通平台,创新推出警民恳谈、警务广场、警务夜市、警营开放日、相约警务室等载体,不断拓宽警民沟通互动渠道。仅去年全省公安机关就走访各类单位、社会组织13.8万家,群众8.6万人次;组织恳谈评议活动1.1万场次,参与恳谈交流群众160万余人次,征集到各类意见建议6.5万条。
根据社情民意,对老百姓急需急盼的事做到零懈怠、对老百姓深恶痛绝的事做到零容忍。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问题反映强烈,我们就在全省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并把“止损”“追赃”放在首位,今年已侦破该类诈骗案件2000多起,冻结赃款1500多万元,劝阻止损1800多万元。
保障民安,营造稳定大环境
5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把保稳定促发展创和谐作为最大政治,全省刑事案件、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反映社会稳定形势的主要指标连续9年下降。
打防并举,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2003年以来,全省刑事案件破案数、逮捕犯罪嫌疑人数和追逃数逐年上升,破案绝对数自1996年以来一直居全国前二位,民警人均破案数连续15年居全国第一位。狠抓社区群防网、街面巡逻网、重点部位监控网、卡点堵截网、区域警务协作网建设,完善巡逻工作机制,有效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推动更多警力走上街面、深入社区、融入群众,变“被动警务”为“主动警务”,实现“猫鼠既同步又同路”。2006年以来,全省刑事案件发案总量逐年下降,去年“两抢”案件、入室盗窃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1.61%和5.23%。
固本强基,提升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打防管控水平。推广110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目前全省11个市、79个县(市、区)建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安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110社会应急联动救助平台。全面推广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接入33个部门、347类、196.7亿条信息,依托全省大情报平台抓获逃犯2.59万名。加强“天网”工程建设,建成政府投资兴建的视频探头12万个、社会兴建的探头93万个。
服务民生,警务工作多惠民
服务群众、保障民生,是枫桥经验题中之义。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秉承枫桥经验社会管理重在治本的理念,跳出治安抓平安,突破一味“管、卡、压、打”的老思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期待,将服务理念融入所有警务活动之中,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公安工作带来的实惠。
全省公安机关主动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服务环境。积极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侵害企业合法利益的各类经济犯罪,全力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和保障金融安全。2008年以来破获3.8万起经济犯罪案件,挽回304多亿元经济损失。
我省公安机关还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2009年和2012年,分别集中出台25项和16项便民举措,千方百计为企业克难解困、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坚持“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理念,依托各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目前仅省厅就推出网上办事服务项目37项,日均办事服务1.15万项(次),始终稳居省级机关网站综合测评第1名。
激发民力,结成警务共同体
5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发掘人民群众治安伟力,放手让群众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创建平安的实践中施展聪明才智,结成警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警务共同体,实现警民共建共享平安。
重心下移,搭建近距离群众工作平台。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始终把基层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激励广大民警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目前全省公安派出所民警总数分别占全省总警力的36.5%、县级公安机关民警总数的48.83%。同时,设立城市社区警务室(站)2177个、配备社区民警3337名,农村警务室(站)1893个、配备驻村民警3579名。
发动群众,实现社会治安群防群治。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发展枫桥经验,大力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和企业、物业保安以及治安积极分子、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广泛开展社区巡逻、看楼护院、邻里守望等活动,积极构筑警民联手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