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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发展历程

2013-10-09 17:32: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浙江在线 

——改革开放后,枫桥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治安,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枫桥干部群众在合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及时把坚持“枫桥经验”的着力点放到了维护社会治安上,注重加强农村治保会等组织建设,率先制定了《治安公约》(即新时期村规民约的先声),普遍开展法制教育,在实践中先后探索形成了“四前”工作法(即: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和“四先四早”工作机制(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等,依靠群众就地消化了大量纠纷矛盾和一般治安问题,基本上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形成了“矛盾少、治安好、发展快、社会文明进步”的良好局面。1998年11月,省委批转了绍兴市委、省公安厅党委《关于推广枫桥新经验,更好地维护农村稳定的报告》,在全省推广枫桥的做法。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