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工作照。1963年11月22日,毛泽东主席批示《枫桥经验》
1963年2月,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作为浙江省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单位,诸暨县枫桥区(即今诸暨市枫桥镇)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说理斗争,没有打人,更没有捕人,就把那些认为非捕不可的“四类分子”制服了。同年10月,公安部领导来浙江调研,发现了枫桥没有捕人的经验,就立即向正在杭州视察的毛泽东同志作了汇报,毛泽东同志肯定地说:“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指示要好好进行总结。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公安部派出调查组赶赴枫桥,在调查核实后,起草了《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即“枫桥经验”,其主要精神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11月22日,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同日,毛泽东在同公安部负责人谈话中,又强调:“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之后,做的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群众工作做好了,可以减少反革命案件,减少刑事犯罪案件。”此后,中央又两次对“枫桥经验”作了批转。“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