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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50年

2013-10-09 13:55: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1963年2月,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作为浙江省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单位,诸暨县枫桥区(即今诸暨市枫桥镇)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说理斗争,没有打人,更没有捕人,就把那些认为非捕不可的“四类分子”制服了。同年10月,公安部领导到浙江调研,发现“枫桥没有捕人”的经验,就立即向正在杭州视察的毛泽东作汇报,毛泽东肯定地说:“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指示要好好进行总结。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公安部派出调查组赶赴枫桥,在调查核实后,起草了《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即“枫桥经验”,其主要精神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11月22日,毛泽东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同日,毛泽东在同公安部负责人谈话中,又强调:“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之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群众工作做好了,可以减少反革命案件,减少刑事犯罪案件。”此后,中央又两次对“枫桥经验”作了批转。“枫桥经验”从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

    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50年来,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枫桥镇的干部群众对“枫桥经验”十分珍惜、倍加爱护,始终坚持“枫桥经验”基本精神不动摇,并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不断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之与时俱进,焕发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实践表明,无论在哪个历史时期,“枫桥经验”都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彰显出独特优势,发挥了积极作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宝贵财富。

    ——上世纪60年代中期和70年代初期,枫桥创造了依靠群众改造流窜犯和帮教失足青少年的成功经验。

    ——十年动乱结束后,枫桥在全国率先给“四类分子”摘帽,为全国范围拨乱反正提供了范例。

    ——改革开放后,枫桥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治安,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在全省范围内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使其逐步形成了深化平安建设、维护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的成功经验。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