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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收效明显

2013-10-08 17:11: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西法制报 

  行政复议是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公布施行以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大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全力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和水平”,大量行政争议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9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王卫星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了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情况。

  我省在《行政复议法》宣传方面,重点突出广泛性和针对性。在向领导干部宣传方面,将《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点内容,各级法制机构采取向领导报送年度工作报告、重要案例专报、案件情况分析报告等形式,积极向领导干部宣传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在向行政执法人员宣传方面,实行“自觉学习与培训学习相结合”,省政府将《行政复议法》的有关内容作为行政执法人员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考试内容,强化了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复议知识的学习。在向人民群众宣传方面,将日常宣传与举行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这种简便、快捷的法律途径解决其合理、合法诉求。

  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面,以定分止争、促进和谐为目的,全力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在行政复议审查中,注重发挥行政复议“撤销一案、规范一片”的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严格规范案件审理程序,行政复议的公正性有了大幅度提高,行政复议决定经受住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

  对于确有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纠错的行政复议决定后,还向被复议的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和行政复议意见书,被复议的行政机关能够针对性地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上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省近年来针对审理涉及职工退休审批、土地征收和劳动教养等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先后向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及临汾市政府、吕梁市政府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指出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方面,通过创新受理机制,努力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先后在申请受理环节作出不少有益探索,省公安厅、晋城市政府开通了网上受理程序,启用办公自动化程序,实现了行政复议从申请、受理、审查,一直到最后作出决定的全程网上办理。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随时了解案件办理进程,还可与办案人员进行在线交流,有效促进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保证了申请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记者 杨 锐)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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