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兼职受骗,揣着学费报名遭遇抢劫……学子们将这些源于校园的案例演绎成小品,令观者警醒反思。上月25日,由楚天都市报联手武汉市司法局举办的“楚天法律援助行动”首次走进高校,与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数百名学子们展开互动,气氛热烈,本报公益律师团成员们的事业成长之路,更是给象牙塔内的法律学子们带来无限启迪和联想。
受骗经历激发灵感 法律小品发人深省
法学院9名学生,用自编自导自演的两个小品,拉开了这场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的序幕。
《大学生兼职受骗记》里,寒假留校的三名大学生通过小广告找到一家中介,前往工厂打工,舒适的住宿条件令学子们满意。可工期结束,原先说“包吃包住”却变成每天须交纳50元餐宿费,厂长因此拖欠工资迟迟不给;《新生遇劫案》里,手拿父母血汗钱到校报到的新生周瑞,途中遭遇抢劫哭天抢地,精湛的表演让人动容。
小品的最后,受害学子们都找到学校法律援助中心,最终以法律手段维护了自身权益,“有法律援助中心,妈妈再不用担心我上学,soeasy!”
学生的投入表演,让受骗案例深入人心。法学院2011级的陈孝麟是小品编剧之一,他说,我们是学法律的,其实生活中一样遭遇难题,但我们总会更多地去用法治理念思考。小品的创作灵感源于他自己几次找兼职时的受骗经历,“很多大学生都未细看用工合同就签了,受骗现象很普遍”。
大三年级的王同学告诉记者,两个小品都再现了学生的经历,贴近生活,给学生们打了一剂预防针,提醒学生们要防范不法之徒,更提醒遇事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学子与律师对话 法律援助是一种担当
“法律援助应该是每个法律人的担当,老百姓太需要这样的援助,即便是最基本的法律咨询。”活动中本报公益律师团律师在与学子们交流时,23岁的大三学生张少鹏很激动。
张少鹏已在校园成立的法律诊所担任法律援助志愿者4个月。互动环节一开始,他率先举手提问:“如何在司法实践中保证证人权利,让更多的证人出庭作证?”记者得知,张少鹏曾为一名遇车祸的婆婆提供法律援助,开庭时肇事司机一口咬定婆婆在事发时没有靠边走,有一定责任,为此张少鹏找到车祸目击者,恳请其出庭为婆婆作证,但这名目击者因惧怕报复,拒绝作证。
这一问题引发公益律师彭证之的同感。彭律师称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对证人的义务规定多些,权利规定少,而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一般是证人出庭作证的最大顾忌,目前法律界的确需要深入研究这个问题。
张少鹏的提问,引来满堂学子积极呼应。短短一个多小时内,数十名学子就婚姻财产分割、刑事辩护技巧等专业问题纷纷与律师团成员们热烈交流。
中南民族大学校党委副书记白江源表示,学校法学院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已近十年,为在校师生及社会贫弱者提供义务法律帮助,“像今天这样这么多资深律师来到学生中间,传授法律援助的成功经验,分享实践心得体会,太难得了”。
当天的活动中,武汉市司法局下属的洪山区司法局还与校方签订合作协议,在该校设立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律援助联络站,这也成为湖北省设在高校的首家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律援助联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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